監護的準據法
指按照抵觸規則涉外監護事件應適用的實體法。這些抵觸規則所採用的連結根據包括受監護人的國籍、住所、慣常居所地、法院地、物的所在地等。, 受監護人的屬人法 以...
指按照抵觸規則涉外監護事件應適用的實體法。這些抵觸規則所採用的連結根據包括受監護人的國籍、住所、慣常居所地、法院地、物的所在地等。, 受監護人的屬人法 以...
對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見自然人)的人身、財產權益依法實行的監督和保護。在有些國傢中把對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監督和保護稱保佐。, 被監護人 接受監護的...
中國封建時代刑法的罪名之一,指違反封建法律和封建倫常的非婚姻兩性關係。分親屬相奸、常人相奸、主婢相奸、奴婢相奸等。奸非罪的處刑原則是,強姦重於和奸,有夫奸重...
指明、清律關於嚴禁臣下結黨和內外官交結的“奸黨”專條。明代之前,歷代律文中均未設。明太祖朱元璋鑒於歷代、特別是唐、宋兩代臣下結黨、皇權旁落的教訓,於洪武(1...
調整在價格的制定與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制定價格和管理監督物價的法律依據。在社會主義國傢,則是以立法手段保證國傢的價格方針、政策的貫...
又稱“假出獄”,指犯人服刑期尚未屆滿,暫予釋放,經過一段時期考驗,如無犯罪行為發生,即以執行完畢論的一種制度。假釋制度一般認為始於英國。19世紀初葉英國制定...
西漢初期政治傢、思想傢。洛陽人。18歲即“以能誦詩書屬文稱於郡中”,22歲由廷尉吳公推薦,被漢文帝(西元前180~前157在位)征為博士,旋遷太中大夫,頗受...
由婚姻、血緣或收養關係而產生的親屬間的共同生活組織。婚姻構成最初的傢庭關係。由於出生事實,又產生父母子女等其他傢庭成員之間的關係。傢庭也可因收養建立擬制血親...
見歐洲中世紀法律。,
妻子與其前夫或丈夫與其前妻所生的子女。繼父母、繼子女的關係,是因父母一方死亡後,他方再婚,或父母離婚後一方或雙方再婚,子女與父或母的再婚配偶共同生活而發生。...
按照抵觸規則涉外繼承應適用的實體法。, 關於繼承的準據法,各國法律規定的抵觸規則主要有兩種不同的體制:①將不動產和動產區別開來,而分別適用不同的準據法,即...
對於死者生前財產的權利和義務的承受。繼承法即關於自然人死後由其繼承人對其財產權利和義務予以承受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繼承人依照法律規定承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
調整計量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目的在於統一國傢的計量單位制度,保證全國的量值準確可靠,即在一定準確度內對同一物體在不同地點進行測量,要求其測量結果一致。,...
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傢、主要是社會主義國傢調整國傢機關、企業事業組織、城鄉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在編制、審批、執行、監督、檢查計畫過程中所發生的權利和...
又稱勞動協約、團體協約、集體協約或聯合工作合同,是企業與工會簽訂的以勞動條件為中心內容的書面集體協定。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不同,它不規定勞動者個人的勞動條件,...
外表似乎健康,而實際上有潛在疾病的人,突然發生的非暴力死亡。又稱猝死。一般指急性發病後在24小時內的死亡,也有人隻將6小時甚至1小時內發生的死亡稱為急死。其...
調整社會主義國傢的國傢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在進行基本建設過程中所發生的管理關係、經濟關係和貨幣監督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基本建設是指固定資...
由於機械作用阻礙人體呼吸,致使體內缺氧,二氧化碳蓄積而引起的生理功能障礙。引致機械性窒息的方式很多,如縊頸、勒頸、扼頸、悶壓口鼻或壓迫胸腹部,以及異物或溺液...
由各種致傷物以機械作用使人身組織結構破壞或生理機能發生障礙。在法醫學上,皮膚的連續性破壞者為創,未破壞者為傷。損傷鑒定在刑事訴訟中佔有重要地位。法醫檢驗的目...
美國法官、法學傢,實用主義法學創始人。曾任律師、哈佛大學法學教授、麻塞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和首席法官。1902年起任美國最高法院法官,達30年之久。主要著作有...
,,T.霍佈斯,, 英國唯物主義哲學傢、政治思想傢、古典自然法學派代表之一。出身於牧師傢庭。牛津大學畢業後任W.卡文迪什伯爵傢庭教師。1640年革命爆發後,避...
有關貨幣發行及管理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制定貨幣法的目的在於加強國傢對貨幣的管理,調節貨幣的流通,以保證貨幣的統一和幣值的穩定。貨幣是從商品交換中分離出來的充當...
為瞭確定被害人、被告人的某些生理特徵、傷害情況及生理狀態,由法醫或經司法部門委託的臨床專科醫師依法對人身進行的法醫學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個人識別的各種特徵,各...
男女雙方為結婚所作的事先約定。成立婚約的行為稱訂婚或訂婚。, 在古代,訂婚曾是結婚前的必經程式,婚姻大多為父母、尊長包辦。依古羅馬法市民法,訂婚後婚約男和...
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其內容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
包括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和重婚登記。, 結婚登記 在一些國傢中是成立合法婚姻關係的法定程式。中國、蘇聯和東歐各國,以及日本等國規定,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
男女兩性建立夫妻關係的結合形式。婚姻因結婚而發生,因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而消滅。, 在中國古代,婚姻一語出現在嫁娶事實發生以後,最早見於東漢鄭玄(127~2...
亦稱婚姻適齡,指法律中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男女雙方均達法定婚齡是結婚的重要條件之一。未達法定婚齡是婚姻無效或得撤銷的原因。結婚年齡的上限,各國法律沒有規定...
清末民初,帝國主義者在嚴重損害中國領土主權的領事裁判權制度下,在上海以及武漢、廈門租界設立的審判機關。又稱會審公廨。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帝國主義者在上海...
中國民事訴訟中檢驗審判效果的制度。即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對於審理終結的案件,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或者執行結束後,通過各種方式對當事人或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訪問,...
通常指司法人員對與本人有特定關係的案件避不承擔辦理該案的任務,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發生偏見,以利於訴訟的正常進行和對案件的公平、正確處理,也有利於司法人員避...
,,黃宗羲,, 明末清初的唯物主義思想傢。字太沖,號南雷,世稱梨洲先生,浙江餘姚人。清兵南下,曾堅持抗清鬥爭十餘年,後隱居著述。多次拒絕清政府的徵聘。他通曉經...
先秦道傢的一個派別。“黃”,指傳說中的黃帝,“老”,指春秋末期的老聃;尊黃帝、老聃為學派的創始者,以“黃老之言”為學派的指導思想,故名黃老學派。, 形成和...
附有一定條件,暫緩執行刑罰或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制度。通常適用於判處短期剝奪自由的犯罪。由於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暫緩刑罰的執行,給犯罪人以一定的考驗期間...
,,桓譚,, 兩漢之際著名學者。字君山,沛國相(今安徽濉溪縣西北)人。成帝時任為郎;王莽時任掌樂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光武時任議郎給事中,因“極言讖之非...
調整因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又稱環境法。, 沿革 18世紀末19世紀初的產業革命,使社會生產力有瞭巨...
指中國封建社會對全國人口進行管理,並據以徵調賦稅、勞役和徵集兵員以及區分人戶職業和等級的重要制度。中國是世界上最早進行人口調查並制定和執行一套嚴密戶籍管理制...
指當事人以貨幣之外的財物相互交換的合同。屬於非要式的、有償的雙務合同。在古代商品流轉的最初階段,人們普通以物易物,《詩經·衛風·氓》中就有“抱佈貿絲”的記載...
,,洪秀全,, 太平天國農民革命的領導者,中國近代最早向西方尋找真理的先進人物之一。廣東花縣人。他在1843年組織拜上帝會,宣傳革命。1851年於廣西金田舉行...
太平天國後期主要領導人之一。號益謙,別字吉甫,廣東花縣人。洪秀全族弟。參預創立拜上帝會。曾在香港以教書為業,研讀瞭歐美國傢的一些自然科學和社會政治學著作,是...
英國自14世紀末開始與普通法平行發展的、適用於民事案件的一種法律,至今仍是英美法系中法的淵源之一。在14世紀以前,按照英國的普通法制度,當事人在普通法法院提...
刑事偵查技術的一個組成部分。應用專門的技術方法,對與犯罪事件有關的人或物留下的反映像所進行的勘驗和鑒定,例如對手印、腳印、牙印、工具痕跡、車輛痕跡以及斷離痕...
,,G.W.F.黑格爾,, 德國古典唯心主義哲學最主要的代表人物。出身於官吏傢庭。1801年起先後在耶拿大學、紐倫堡中學、海德堡大學和柏林大學任教,1830年...
現代國際法最基本的原則。因印地語譯音為PanchaShila,又稱潘查希拉。這五項原則是:①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②互不侵犯;③互不幹涉內政;④平等互利;...
民事訴訟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或者一方讓步,以解決雙方的爭執的活動。亦稱和息。在中國,和解與調解不同,和解是當事人之間自願協商,達成協議,沒有第三者參加;調解是...
,,何思敬,, 中國當代法學傢,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翻譯傢。浙江杭縣人。早年留學日本,攻讀法學和哲學。1927年回國後,任廣州中山大學教授和法科副主任。30年代...
又稱契約。廣義泛指發生一定權利、義務的協議,如師徒合同、勞動合同以及工廠與車間訂立的責任獎懲合同等。狹義專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自然人或法人)關於建立、變更、...
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的合同。合夥起源於傢族共有,即兄弟不願分散財力,共同經營父親遺留的舊業,因此合夥是一種古老的共同經營方式。在古羅馬法中,對合夥...
通常又稱信託合同,即行紀人受委託人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商業活動而收取報酬的合同。行紀組織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淵源久遠。歐洲中古時期就出現瞭行...
西元前18世紀古巴比倫王國第6代國王漢穆拉比(約前1792~前1750在位)頒佈的法律。本文部分共282條,是古代兩河流域及其鄰近地區楔形文字法中具有代表性...
西漢(西元前206~西元8)和東漢(西元25~220)時期封建王朝頒佈的法規。, 兩漢400餘年間制定的法規極其繁多,一些主要法規頒佈於西漢前期。秦末農民...
全名《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1968年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決定對於《海牙規則》和《維斯堡規則》作出全面修訂,委託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起草,1978年3...
,,韓愈,, 唐代文學傢、哲學傢,古文運動的領導者。字退之,鄧州南陽(今河南南陽)人。其先世曾居昌黎,故自稱昌黎人。他自命為儒傢道統的繼承者。為維護儒學的正統...
戰國後期政治理論傢、法傢思想集大成者。出身於沒落奴隸主貴族,是韓國公子,他與李斯都是唯物主義思想傢荀況的學生,早期見韓國日趨削弱,曾上書屢諫韓王,不得用,總...
,,韓德培,, 中國當代法學傢。江蘇如皋人。1934年畢業於南京中央大學法律系。後考取中英庚款出國研究生,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研究法學,獲碩士學位。又在美國哈佛...
指有關對海洋的控制、管理、使用的規章制度。, 海洋法的歷史 這種規章制度是從遠古以來由習慣形成的。在歐洲,這些習慣有不少被彙集起來載於典籍,如約8世紀的《...
國際間以逐漸統一國際私法為目的的政府間組織。因會議地址設在荷蘭海牙而得名。根據會議組織及會員國成分的變遷情況,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可分為兩個階段:從1893年第...
全名《統一提單若幹法律規則的國際公約》。因公約草案最初於1921年由國際法協會在海牙提出而得名。《海牙規則》規定瞭在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中用提單所證明的運輸合同...
處於兩塊陸地之間連接兩個海域的狹窄水道。從其連接的水域來說,海峽可分為:①一端是公海或專屬經濟區、一端是內海的海峽;②兩端都是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海峽。, ...
在國際法上,指海洋伸入陸地部分所形成的明顯水曲,此種水曲的面積要等於或大於以灣口寬度為直徑劃成的半圓。, 領灣 海岸屬於一國、灣口不超過24海裏的海灣,是...
指外來力量對遇難船舶、人命或貨物的救助,而不問這種救助發生在任何海域。亦稱海難救助。為瞭減少海上遇險財產的損失,志願進行救撈而有效果的一方,可以獲得一定報酬...
船舶在水上航行時所發生的船同船之間或者船同各種固定物體或浮動物體之間的碰撞,這種碰撞能導致重大的人身傷亡與財產損失,從而發生損害賠償的法律關係。侵權行為的損...
保險人按照保險契約對發生海上災害事故造成船舶、貨物的損毀或者導致運費的損失,給被保險人進行經濟補償的一種保險。海上保險的發展是同海上國際貿易的發展密切相關的...
調整海上運輸中船舶及其所有人與其他有關當事人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海商法中的“海”,指海和與海相通的水域,包括江、河、湖、海、洋;“商”,包括國...
,,海瑞,, 明代名臣。字汝賢,自號剛峰。瓊山(今屬廣東)人,回族。嘉靖二十八年(1549)舉人。初任福建南平縣學教諭,後相繼任浙江淳安知縣、嘉興通判、戶部主...
關於海關管理進出口和徵收關稅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海關是執行進出口監督管理的國傢行政機關,不一定設在沿海。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決定,沿海口岸...
見公海。,
英國法學傢,新分析法學派首創人。曾長期任牛津大學法理學教授,主要著作有《法的概念》(1961)、《法、自由和道德》(1963)和《刑法的道德性》(1965)...
在國際投資法中,資本輸入國基於國傢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對外國投資企業資產的全部或一部實行徵用,收歸國有的法令。聯合國大會1962~1974年通過三個檔,明確規定...
調整國營農場內外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用以明確國營農場的性質、任務及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並據以正確調整和處理國營農場同其他法人、個人以及其內部各個方...
調整有關國土的開發、利用、治理、保護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 國土指一個主權國傢管轄下的陸域、海域、空域的總體及其間的全部資源。國土資源包括自然資源...
國傢正式標誌之一。象徵國傢主權和尊嚴。其式樣、圖案、色彩和使用辦法,由憲法或專門法律規定。國旗通常懸掛在本國政府機關及駐外使領館建築物正門前或廣場等處。一些...
指沒有經條約或習慣國際法規定為牽涉到一個國傢的國際義務,因而可以由該國傢自由處理的事件。亦即“一國的內政”或“一國的管轄內事件”。1919年《國際聯盟盟約》...
確立一國階級統治關係的基本制度。主要指國體,即各階級在國傢中的地位,反映國傢的本質,國傢的階級屬性。國體決定政體,並通過政體來表現,所以國傢制度既包括國體,...
指國傢違反其國際義務時須承擔的法律責任,也稱“國傢的國際責任”。根據國際法,構成國傢責任的首要條件是必須有國際不法行為,其次是這種國際不法行為是可以歸因於一...
最高國傢政權機構組成部分。在許多國傢中是國傢對內對外的最高代表。各國國傢元首制度由各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共和制國傢的國傢元首通常稱總統或主席。君主制國傢的國...
指依照法律規定,通過選舉或有權機關的任命,在中國國傢行政機關中擔任行政職務的人員。國傢行政工作人員可以依照憲法、法律和各種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國傢行政機關的名...
國傢行政機關在進行行政管理活動時必須遵循的準則。由於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不同,各種類型國傢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則也各不相同。, 資產階級的行政法學傢,一般都強...
國傢整體與組成部分之間的相互關係。自從資本主義國傢產生以來,國傢結構形式都由各該國的憲法所確認。, 奴隸制的國傢結構 國傢結構是隨著國傢的產生和發展而形成...
指一國喪失其國際法律人格或喪失一部分領土時,它的國際法上的權利和義務被別國(一國或數國)所代替的情況。被取代的國傢稱被繼承國。取代別國的國傢稱繼承國。, ...
國傢基本權利久經國際法確認,主要包括獨立權、平等權、管轄權和自衛權。權利和義務互相聯繫,國傢享有基本權利,同時負有不侵犯別國基本權利的義務。, 國傢基本權...
統治階級為瞭行使國傢權力、實現國傢職能而建立起來的國傢機關的總稱。國傢機關通常慣稱政權機關。在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中,有時也把國傢機構形象地稱為國傢機器。在不...
指法院代表國傢對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處分行為是否合法實行監督,檢察機關代表國傢對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它是中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對當事人處分...
廣義包括政府間國際組織與非政府國際組織。政府間國際組織是若幹國傢為瞭特定目的以條約建立的一種常設組織。非政府國際組織是不同國傢的個人或民間團體組成的組織。狹...
指位於不同國傢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在約定期間內將出租財產交承租人有償使用的租賃關係。國際租賃關係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國傢或國際經濟組織,客體一般為價值...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之一。又稱國際公斷。指當國傢間發生爭端時,經各當事國同意,由各當事國所選任的仲裁人員在尊重國際法的基礎上,對爭端,主要是法律性質的爭端...
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的懲處。國際法上的制裁和國內法不同。國內法是依靠有組織的國傢強制機關,如軍隊、員警、法庭、監獄等,來保證法律的貫徹和執行。國際上沒有淩駕於...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之一。指在國際爭端各當事國同意的基礎上,由一個常設的國際司法機關,根據國際法,對於提交給它的爭端進行審理,並作出有拘束力的判決。國際司...
用強迫性手段為解決國傢間的爭端而非法使用武力,為現代國際法所禁止。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體現帝國主義國傢利益的國際法,對於國傢用強迫手段解決國際爭端沒有限...
國傢按照現代國際法用和平方法解決其國際爭端的原則和制度。, 歷史發展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雖然有過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實踐,但是國傢用戰爭或武力來解決其國際...
泛指國際上有關刑事實體法和程式法的法律規範,其確切範圍尚無定論。以這類規範作為研究物件的國際刑法學,仍處在個別專題研究的階段,尚未形成國際法中公認的分支學科...
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把一些領土依特別協定置於聯合國權力下按一定程式進行管理或監督下的制度。被置於該制度下的領土稱為託管領土。管理託管領土的當局,可以是一...
解決國際投資(見國際投資法)爭議的手段。有政治手段,也有法律手段(廣義理解,包括司法訴訟和仲裁程式);有國內法解決,也有國際法解決。, 政治解決 一是調停...
國際經濟法的一個分支,是調整私人海外投資關係及關於外國投資保護的國內法規範和國際法規範的總稱。, 利用外資,有利用國際組織及外國政府貸款、發行公債、出口信...
1951年由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民主德國、波蘭、羅馬尼亞、蘇聯、捷克斯洛伐克等8個國傢締結的協定。中國和朝鮮、蒙古於1953年加入,越南於1955...
國際私法的實質淵源(見法的淵源)。自13世紀以來,有法則區別說、斯托裏學派、普遍主義-國際主義學派、特殊主義-國傢主義學派、比較國際私法學派、經驗主義-實用...
指國際私法藉以產生的一些形式,即形式淵源。因為國際私法是國內法,它的淵源是國內立法和習慣法。為瞭使各國的抵觸規則趨於一致,以期各國在適用法律和判決上的一致,...
指在世界各國民法和商法互相歧異的情況下,對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關係,解決應當適用哪國法律的法律。由於涉外因素又稱國際因素,民法和商法在西方傳統上稱為私法,國際...
規定涉外民事訴訟程式的法律。內容包括國際民事管轄權、訴訟程式和判決的國際效力(見外國判決的承認和執行)3部分。國際管轄權僅指國際司法管轄權而言,不包括國際立...
國際民事管轄權指一國司法機關審判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許可權。當代國際上還沒有統一的國際民事管轄權制度。除一些區域性國際公約對此有所規定外,各國大致根據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