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教育立法。1988年7月29日,議會在保守黨教育大臣K.貝克提交的一份議案的基礎上通過該法案。該法案包括正文238條和附錄13條,分學校、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內倫敦的教育、其他一般性的規定四個部分。主要改革措施有:①設立國傢統一課程。確定在義務教育階段開設三類課程,即核心課程、基礎課程和附加課程。核心課程和基礎課程合稱為國傢課程,是中小學必修的課程。核心課程包括數學、科學和英語(講威爾士語的學校設威爾士語);基礎課程包括歷史、、地理、工藝、美術、音樂和體育,並為11歲以上學生開設一門外語;附加課程包括古典文學、信息技術應用、生物、第二外語等。宗教教育必須有時間保證。設立“全國課程設置委員會”和“威爾士課程設置委員會”,負責對公立學校的課程設置進行全面的審查及向國務大臣提供信息。②改革考試制度。在整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要參加四次全國性考試,分別在7、11、14、16歲時舉行。考試將作為對學校工作進行評價的依據。成立不同的學科組,分別為幾門主要課程制定考試標準大綱,以使學校工作有章可循。由學校考試委員會負責具體的考試工作。③改革中小學教育管理體制。地方教育當局管理下的所有中學和學生人數在300人以上的初等學校,在自願的基礎上,經多數傢長同意,可擺脫地方教育當局的控制成為直接撥款學校。國務大臣可以通過發佈指令規定所有郡辦或民辦初等學校獲得直接撥款公立學校資格。直接撥款學校的經費主要由教育與科學部提供,包括維持撥款、專項撥款、基礎撥款等項。學校董事會負責授權預算。撤銷內倫敦地區教育局,設立13個新的地方教育當局。④改革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地方教育當局不再控制高等教育;設立由15人組成的大學基金委員會,負責向任何大學董事會提供撥款;多科技術學院和其他學院脫離地方控制,與大學平等,設立由15人組成的多科技術學院和其他學院基金會,負責向其資助范圍內所屬任何機構的董事會提供撥款。大學基金會和學院基金會後來合並為高等教育基金會。⑤成立新型的中等教育機構。國務大臣可與任何機構達成協議,建立新型的城市技術學院,為全部或主要來自本社區的已滿11歲、未滿19歲的學生提供教育。城市技術學院有兩種,即城市工藝學院和城市藝術工藝學院。城市工藝學院課程的重點是科學和技術,城市藝術工藝學院的課程重點放在將技術應用於表現和創造性藝術上。國務大臣應該為城市技術學院提供經費。⑥授予傢長擇校權和擴大傢長參與學校管理權。在地方教育當局的轄區內,傢長有為子女選擇學校的權力;當學校招生數不超過標準數時,學校必須公開、開放招生,不受地區限制,直至滿額為止。學校董事會成員必須包括傢長;學生傢長有資格參加決定其子女就讀的學校是否申請直接撥款學校的投票,以簡單多數決定是否要申請直接撥款公立學校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