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於1956年制定的發展科學技術的12年規劃。簡稱“12年科技規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的第一個科技規劃,規劃確定“重點發展,迎頭趕上”的指導方針。從13個方面提出瞭57項重大科學技術任務、616個中心問題,並從中綜合提出12個重點任務。它的實施成功地解決瞭第二、第三個五年計劃中國傢經濟和國防建設中迫切需要解決的一批科技問題,產生瞭以“兩彈一星”為標誌的一系列重大成果,創造瞭中國科學技術史輝煌的成果,對中國科研機構的設置和和佈局,高等院校學科及專業的調整,科技隊伍的培養方向和使用方式,科技管理的體系和方法,以及中國現行科技體制的形成,起瞭決定性的基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