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藏傳佛教格魯派創始人。本名羅桑紮巴。生於今青海湟中縣塔爾寺地方。3歲時跟噶舉黑帽系四世活佛受近事戒,7歲從頓珠仁欽出傢,學法9年。明洪武六年(1373),赴藏深造,廣學佛典,研討各教派教法。25歲前,已學完瞭《慈氏五論》、《俱舍論》、《集論》、《量釋論》、《入中論》和《戒經》等顯宗的重要典籍,並在寺院立宗答辯。洪武十八年(1385),在南傑拉康寺從楚臣仁欽受比丘戒,開始講經收徒,同時系統學習密宗經典及其註疏,如無上瑜伽部的《集集密》、《勝樂》、《時輪》以及瑜伽部、行部、事部中的諸種典籍,也學習薩迦派的“道果法”、噶舉派的“大手印法”、“那饒六法”,及噶當派教法、《菩提道次第》、《聖教次第》、《中論佛護釋》等。

紮什倫佈寺內宗喀巴塑像

  14世紀末至15世紀初的10年中,宗喀巴全面展開對西藏佛教的改革活動。他針對當時藏傳佛教僧紀廢弛、寺院生活腐化的狀況,倡導宗教改革,提出僧人嚴格持戒、不事農作、獨身不娶,並加強僧院制度管理。所著《菩提道次第廣論》《密宗道次第廣論》,分別論述他關於顯密兩宗的理論體系和踐行規范;《菩薩戒品釋》、《事師五十頌釋》、《密宗十四根本戒釋》則闡述瞭顯密僧眾理應遵守的戒律和如何遵守的途徑;1408年撰的《中論廣釋》和《辨瞭不瞭義論》辨析瞭中觀和唯識兩派的優劣,確立瞭他以中觀派後期思想作為哲學基礎的根本立場。永樂七年(1409),宗喀巴在帕竹政權首領紮巴堅贊的支持下,在拉薩大昭寺舉辦瞭規模巨大的祈願法會,又稱傳大招傳招法會。這次法會,使宗喀巴的宗教改革設想,得到充分的體現,他本人也成瞭公認的藏傳佛教領袖。法會之後,宗喀巴依靠帕竹及其屬下貴族,在拉薩東60裡的旺古爾山旁建造瞭甘丹寺,成為格魯派的主寺。以後格魯派又建哲蚌寺、色拉寺、紮什倫佈寺諸大寺,勢力日漸擴張。著名弟子有賈曹傑、克主傑、絳央卻傑、絳欽卻傑、根敦珠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