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繫宗教組織,規範宗教生活,指導宗教活動的規章、教法、體制、慣例和傳統等的統稱。是宗教徒懾於未知的超自然力量,以求達到自我平衡與精神安慰而形成的文化結構或行為模式。

  宗教制度是歷史長期發展的產物。原始社會中,宗教是人們在傢庭中從事的活動,它和傢庭制度以及社區組織結合在一起,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發揮作用。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宗教活動逐漸從人類其他活動中獨立出來,形成專門組織並具有自己獨特的社會功能。為瞭適應宗教信仰的需要,社社會上出現瞭專門的神職人員。他們根據使徒們的傳授,綜合當時流傳的神話故事,構造出各種各樣的教義經典與信仰體系,對各種宗教儀式、職業神職人員的人際關系也作瞭相應的規定,逐漸形成瞭宗教制度。到瞭中世紀,宗教相繼被統治階級利用,在教義裡體現瞭統治階級的意志;宗教和政權結合,成為整個社會的精神支柱,控制瞭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科學各個領域,人們幾乎以宗教制度來解釋一切社會生活。近代資產階級革命與工業化再一次沖擊瞭宗教制度,政教開始分離,科學逐漸擺脫瞭神學的支配而獨立存在,市民社會開始瞭世俗化過程。多少年來被宗教禁錮的思想得到瞭解放,資產階級用自己的世界觀重新改造宗教,促進瞭科學的繁榮與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此時,宗教成為個人信仰和人們精神上的寄托,宗教的規范與價值觀失去瞭在傳統社會裡的權威和地位,對社會生活的幹預作用逐漸減弱,這種世俗化趨勢一直持續到當代。

  宗教制度主要包括:①神聖崇拜物。任何宗教都有一種崇拜物作為象征。它是一種超出人們能力控制與瞭解的權威和力量,具有非功利和非經驗的性質,是宗教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②信仰體系。宗教信仰是人類社會信仰的一部分,功能在於解釋“聖物”、規定儀式行為的重要性和正常手續,包括宗教經典、教條、神話、傳說和宗教價值觀等內容。③宗教儀式。它是宗教觀念的表現形式。包括祈禱、舞樂、心身動態、訓誡、吟誦、模擬、禁忌、飲宴、祭祀、聚會、通靈等形式。④組織和設備。宗教組織是由僧侶、教士、阿訇、道士等神職人員及一般信徒組成,並以長老會議、宗教會議、教區、信徒大會等形式出現。它把神職人員和信徒結成一個團體,旨在確保宗教儀式的推行。宗教設備包括教堂、寺廟、神像、祭壇、神龕等,為宗教活動提供物質保證。

  在通常情況下,宗教制度的功能是:①提供精神支柱與心理安慰。它幫助人們適應變化瞭的環境,調適人們因不幸而產生的心理沖突,使其在心理上感到慰藉。宗教也可能抑制異議和阻礙有意義的社會變遷。②加強道德秩序。宗教制度憑借超自然的力量,界定世俗的是非觀念,賦予社會規范和價值觀以道德意義,成為神聖信條,並使信徒樂於接受,有利於懲罰偏離行為,穩定社會秩序。此種功能也可能使錯誤的觀念神聖化,使人們形成武斷和褊狹的態度,妨礙人們對社會環境的認知以及控制自然的努力。③社會控制功能。宗教制度通過超自然力的獎賞與制裁維護社會制度,擴大社會控制范圍,把人為監督的需要縮小到最低限度,對個體良心產生重大影響。宗教制度還為離軌叛道的人提供贖罪和自新的途徑,強化瞭社會控制。宗教制度也可能加強離軌行為,加劇種族沖突、民族歧視和團體沖突等。④預言功能。宗教制度為人類構想出未來的美景,在某種程度上滿足人世間許多難以實現的意願,吸引部分人對來世的憧憬以忘記人間的醜陋和痛苦。它一方面在精神上給人們一種烏托邦式的滿足;另一方面,麻醉被壓迫者,磨滅其鬥志,延緩社會變革的進程。⑤提供認同。宗教的認同對信徒有重要意義。這些認同將增強團體的凝聚力,使個人獲得團體意識。宗教認同如過於極端,也可能造成社會的分裂或不同教派之間的沖突,給民族或國傢帶來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