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興起、發展、演化的歷史過程。宗教的歷史反映瞭人類精神發展史和人的靈性經歷,也是有關民族精神、民族之魂形成、發展的生動寫照。宗教作為一種群體信仰現象,與人類各民族的發展密切相關。宗教的歷程即從原始氏族部落宗教經古代民族宗教到人類文化成熟後的民族宗教、世界宗教這一漫長、複雜的發展過程。宗教作為歷史、社會和文化現象,其起源、發展和演變都會受到相關歷史和社會條件的制約,也會對各相應歷史時期和民族、地域的社會生活、文化傳統和倫理道德等產生影響。

  人類宗教有著悠久的歷史,根據考古發掘和對近存原始社會的調查研究,最早的宗教觀念和信仰活動約產生於舊石器時代中期,一般為2萬~4萬年前。此時人類的采集和漁獵經濟已有所發展,母系氏族公社亦已出現。原始人開始重視與其生活密切相關的出生、食物和死亡這三個因素,形成人類最早的生死觀、生命觀和生活觀。對“生”的關註形成原始人的生殖或繁殖觀念,即對人類本身的生產和繁殖的關心。隨著父系制而發生的傢庭結構變化,以及對性行為同生殖的因果關系越來越明確的認識,遂發展出生殖崇拜,它表達瞭原始人對人類繁殖及與之相關的性功能的關註,形成瞭作為原始社會人類主要精神文化表現的生殖崇拜文化。生殖崇拜是原始宗教的重要內容之一,它最初表現為對生殖器的崇拜,視性器官為繁殖的標志,其深層蘊涵是祈望生殖繁盛,即解決作為社會生產力的人的再生產問題。對“食”的關註說明原始人認識到食物與其生命及生存的密切關聯。農耕和畜牧出現後,人們能夠獲取的食物范圍得以擴大,通過人們能動性的培育和豢養,可爭取更為豐足的食物,由此出現人類的產食文化。而且,這種生產食物使食物不再隻是人們的采集、捕殺對象,已與人有瞭親近感。這種關聯使絕大多數的氏族圖騰都是可食用的動植物,而對這些動植物的崇拜祭祀亦成為原始宗教的另一大內容。對“死”和死者的關註,也是原始宗教得以產生的重大原因。原始人尚不能明確解釋死的現象,除瞭對死者的依戀外,還認為其對活者仍有關系,而且人們往往會在夢中同相關死者相遇、交往,由此使原始人萌生出靈魂不死和死後生活的觀念,並出現瞭一些與原始宗教有關的埋葬死者、供奉祭品和禮拜求告等崇拜活動。例如,在歐洲發現的一些原始人墓葬中,屍骨旁邊佈有紅色石子;中國北京山頂洞人在埋葬死者時亦以燧石、石器、鉆孔獸牙等物品隨葬,並在死者身旁撒有紅色鐵礦粉粒。由此而論,與人關聯的生、食、死是使原始宗教得以起源和發展的三個基本著眼點。

  原始人由靈魂不死的觀念進而衍變出物活論、萬物有靈論、鬼魂論、祖靈論和神靈論等觀念,由此發展出對自然物、自然力、祖先、氏族神的崇拜活動,此即原始宗教中的自然神、祖先神、氏族神信仰和相關的圖騰崇拜。但這些原始信仰亦說明一種“超自然體觀念”的萌芽,即認為在人之外、在自然物之外存有一種“神秘而極有影響”的力量或“神靈”,它獨立於人與物卻可對其施加影響。這種崇拜可見於美拉尼西亞人的“曼納”崇拜、易洛魁人的“俄瑞達”崇拜、印第安人的“瓦康達”崇拜、非洲馬達加斯加人的“哈西納”崇拜等。從這種“超世之力”、“精靈”崇拜而發展出“物神”、“神靈”等崇拜。原始人的這些崇拜活動是具有集體性質的社會現象,它說明原始宗教已是一種社會意識而不僅僅為個人意識,這在其“圖騰崇拜”上得到典型體現。以崇拜動植物為特點的圖騰崇拜說明原始人要尋覓一種與其社會團體密切相關的、為其成員所共同承認的敬拜對象。所謂“圖騰”,在印第安語中意為“親族”,其崇拜活動一方面按其宗教觀念為上承萬物有靈思想、下啟祖先崇拜之風,另一方面則在社會意義上代表著原始氏族部落整體利益的一致。圖騰崇拜正是標志、體現出這種整合,因為圖騰實際上就是氏族的標志,象征著其社會整體及其生存原則。原始人借圖騰崇拜來維護並神化其氏族制度及其社會本身,其氏族之神實際上代表著其社會整體,這也說明原始宗教的誕生與原始社會氏族制的形成有直接關聯。W.馮特曾從其民族心理的研究上指出宗教發展曾經歷圖騰崇拜、英雄崇拜、多神崇拜和人道宗教(一神教)這四個階段。而英雄崇拜多為原始人對其祖先和氏族領袖的崇拜。這種崇拜表明人類進入瞭人格神化和社會神化的階段。在原始宗教中,其自然神觀念和氏族神觀念在“圖騰”標志上形成瞭結合與過渡。按照É.塗爾幹的理解,“圖騰”既為“神”或“生命原則”的象征,又為“社會”的象征,因為在此“神”與“社會”乃是一回事,那被視作圖騰的動植物形式,在想象中實質上代表著氏族,並被賦予人格化觀念。圖騰、自然神崇拜和祖先、氏族神崇拜構成瞭原始宗教的基本形式,並成為諸神觀念的根本起源。

  原始宗教的一大特點是充滿著原始神話。這種神話代表著人類早期宗教的“想象世界”,實際上即這些遠古宗教本身的“神學”,而其內容則為原始人對人性與神性、世間與靈界的描述和解釋。原始神話與原始宗教本不可分,它反映出原始人的世界觀和信仰觀。這些神話從其象征來看包括動植物神話、自然神話、創世神話和社會神話,從其內容來看則有關涉神明生成的神話、宇宙生成的神話、人類生成的神話、初始狀態的神話、時空變化的神話、滋生繁衍的神話、二元對立的神話、超然拯救的神話和來世生活的神話等。神話這一象征表述體系在宗教進入人類文明時代的發展之後,其運用和影響才逐漸衰減,但並沒有從根本上消除。

  氏族神在氏族制社會發展為部落聯盟制社會的過程中整合為部落神,並與其部落的生死存亡不可分離。隨著民族國傢的形成,原來的氏族部落宗教亦上升為民族宗教或國傢宗教。各部落聯盟的諸神在這種民族國傢的構建過程中產生瞭主神和次神的區別,出現瞭代表民族神的至高一神或統一之神的觀念。古代社會的多神教和唯一主神教與其相關民族國傢的存在命運有著直接的聯系,民族神的榮耀反映出其民族的輝煌,而民族神的黯然失色則揭示出這一民族的衰亡、泯滅。所以,民族神是民族精神和民族本質的象征,其權威和影響一般也不會超出其得以生存的民族領域,古代民族國傢宗教的生存、榮辱正是這一民族國傢本身命運的生動寫照。

  根據考古發掘所發現的原始宗教一般被稱為史前宗教。而原始宗教則常指近存原始社會的宗教,如近代以來在美洲、非洲、亞洲發現的原始部落群體及其宗教。這些宗教雖對認識、瞭解史前宗教很有幫助,卻與其在歷史時空上存有明顯區別。因此這類原始宗教亦被學術界稱為“土著民”或“原住民”的宗教,以與史前時期的那些原始宗教相區分。古代民族國傢建立後,人類宗教由原始宗教發展到古代文明社會的宗教,即古代宗教。從美洲印第安人所信守的阿茲特克宗教瑪雅宗教印加宗教來看,其宗教形態尚處於史前宗教向古代宗教的過渡之狀。而較為典型的古代宗教則包括具有最早文獻典籍的美索不達米亞宗教和埃及宗教,此後形成的西亞迦南宗教、腓尼基宗教、赫梯宗教、小亞細亞宗教、希臘宗教和羅馬宗教等。此外,古代宗教還包括在東方有著久遠的影響的中國古代宗教、古代印度宗教和古代波斯宗教,如吠陀教、婆羅門教、瑣羅亞斯德教等。

  公元前6至前5世紀左右,人類文明進入如K.雅斯貝爾斯所言的“軸心時代”,這也是世界許多宗教得以萌芽和興起的時代,如希伯來文明中猶太教的形成,古代印度文明中反婆羅門教思潮的湧現和佛教的誕生,以及中國儒、道思想的萌生等。這些宗教思潮的發展或是為一批在人類文明成熟條件下新的人文宗教的產生準備瞭溫床,如此後發展或演變出的儒教、道教、基督教、伊斯蘭教、耆那教、錫克教、摩尼教、神道教等,或是促成一些古代民族宗教發展為歷史宗教而延續下來,如作為其民族傳統和民族象征而歷經磨難、頑強存活的猶太教和印度教等。許多具有民族國傢性質的古代宗教都隨著古代國傢的滅亡而消失,但是在人類文明較為成熟後而出現的一神論宗教或其他宗教卻可超越其民族興衰的命運而頑強發展。它們有的作為獨具特色的民族宗教而繼續留存,有的則擴大為超越其民族之界的世界性宗教。例如,猶太等民族在歷史中經歷的民族挫折和國傢毀滅,使這些民族將其宗教視為本民族的靈魂、核心、象征和旗幟,對之寄托著民族復興的希望,以形成本民族的凝聚力、親和力,構成其民族的精神團結和神聖聯盟,這樣使其雖亡國卻不亡族,可以靠信仰來興教復國。因此,這些宗教雖不再具有古代社會意義上的國傢性,卻保持住其歷史的民族性,成為充滿人文意義的民族宗教。而世界性宗教在其發源上和其初級階段上亦留有民族宗教的痕跡和特征,不同的世界性宗教與不同的民族歷史及發展有著原初或持續的文化關聯,如基督教在其早期與猶太人的關聯,伊斯蘭教與阿拉伯人的關聯,以及佛教與古代印度各民族的關聯。隻有當這些宗教超越瞭其原生民族的時空界限和精神傳統,以其“世界性”來找到並反映更多民族之間所存有的“共性”,才可能真正成為世界宗教。其“世界化”正在於佛教走出印度、基督教走出巴勒斯坦、伊斯蘭教走出阿拉伯半島。在這種不斷走出、影響不斷擴大中,人類宗教就進入瞭世界宗教的發展歷史,由古代跨越中世紀,走向瞭近現代,形成瞭今日世界宗教的多元格局。

  

推薦書目

 伊利亞德 M. 宗教思想史. 晏可佳, 譯.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