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末20世紀初暹羅(今泰國)曼谷王朝國王朱拉隆功(即拉瑪五世,1868~1910年在位)領導的改革運動。朱拉隆功為蒙固王(即拉瑪四世)之子,生於1853年,自幼受父王的培育和宮廷內英國教師的教育。1868年繼位後,出國訪問,以考察新政。1873年親政後,為瞭強兵富國,抵禦西方的侵略威脅和擺脫民族危機,立意革新各種不合時宜的舊制度,實施一系列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因而獲得朱拉隆功大帝的稱號。

  改革從政治、軍事領域開始,而後擴展到社會、經濟和文化教育領域。主要措施有:①軍事改革。改募兵制為征兵制,建立義務兵役制,並按西方建制改編陸軍,創建海軍。1885年建立陸軍學校,1887年建立陸軍部,1904年創立海軍學校。聘請歐洲人任軍事教官,以加強軍隊的訓練,對軍隊實行統一的指揮。到1910年已建立9個陸軍師,海軍也初具規模。②行政改革。1874年設立咨議院樞密院,作為國王處理政務和立法的輔佐咨詢機構。從1875年起調整中央行政機構。1892年按西方體制改廳為部,各部聘請歐洲人任顧問。1895年成立國務會議,並實施地方行政改革。地方設省、行政區,省以下為縣、村,由中央任命地方官員。廢除食田制(即薩克迪納制),代之以薪俸制。新的行政制度有利於加強以國王為核心的中央集權。③財稅改革,整頓財政。實行金匯兌本位制。改革包稅制,取消國傢賦稅由私人承包的辦法,一切賦稅由政府辦理,以增加國傢收入。將王室預算與政府預算分開,以糾正王室揮霍無度的弊端。廢除居民徭役,改為征收人頭稅。④分步驟解除人身依附關系,廢除奴隸制度。1874年宣佈凡在1868年變為奴隸者,到21歲時便自動成為自由民。1879年宣佈在當年12月16日以後出生的兒童,包括奴隸的子女,都不能自己賣身為奴,也不能被強迫出賣。1899年下令廢除農民編制在一個封建主屬下的規定。1900年下令取消奴隸制。1908年的法典明確規定,對強行拐賣、販賣奴隸者,處以1~7年的監禁或100~1 000銖罰款。這從根本上廢止瞭暹羅的奴隸制與人身依附關系,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⑤建設鐵路、公路,發展交通和郵電事業,興修水利,促進大米生產和出口。⑥教育改革。1894年設立教育部。選派皇族和官吏子弟出國留學,聘請外籍教師,改進以寺廟教育為主的舊教育體制,興辦世俗學校,將暹羅教育從傳統的寺院廟堂逐步解放出來,打開瞭學習現代科學知識的大門。

  朱拉隆功改革是自上而下進行的防禦性的現代化改革。它沖擊瞭暹羅古老而僵化的社會結構,經濟上為商品經濟發展開辟瞭道路,政治上有利於維護國傢的獨立。改革並未使暹羅實現工業化和民主化,但卻為它走上現代化道路創造瞭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