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藏族傳統醫學。簡稱“藏醫”。據藏文文獻記載,始創於吐蕃王室禦醫宇妥·雲丹貢佈。8世紀後期,宇妥·雲丹貢佈受吐蕃王室派遣,數次入唐,在五臺山、打箭爐等地學成醫藥學。返吐蕃後著有《四部醫典》(或譯稱《醫方四續》),分為“根本續”、“詳解續”、“口訣續”、“外續”,對於人體病理、病癥分類、治療方法、炮製藥物等,作出全面辯證論述,開創瞭藏族醫藥學,因而後人尊之為醫聖。藏族醫學的主要理論認為:由經脈肌骨和五臟六腑構成人體,存在著三種基本因素(風、火、水土)、七種種物質(飲食、血、肉、骨、脂、髓、精)和三種排泄物(尿、糞便、汗),人體因內外因素產生疾病,使各方面出現失調。診斷學的主要特點為望、聞、問、切,如望舌苔、辨尿色味、詢究病情和以三個手指切診寸、關、尺脈等。治療方法有內、外療法,內療服用藥物,也有因迷信而服用符籙等;外療如施手術、針砭、艾灸、拔火罐、按摩、敷藥、熏蒸、擦浴等。藥物有動物、植物、礦物及人體之物等,炮制成丸、散、膏、丹、湯、漿、油、酒等。此外,在過去還有念誦經咒祈禱等宗教迷信的落後治療方法。

  藏族醫學受漢族醫學影響較深,對於醫治地方性疾病及牲畜疾病均有較好療效。醫藥之學,屬佛學“五明”中的醫方明;藏族醫藥學的研究,有傳世專著、圖譜數十種。在藏族各大寺院中,設有進修藏醫的專門機構。1916年,拉薩成立“門孜康”,意為藏醫藏歷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經過擴充,現稱西藏自治區藏醫院,是專門施診和研究藏族醫藥學的學術機構。近年來,北京中醫研究院設置藏醫研究組;西藏日喀則、山南等地區和青海塔爾寺、甘肅拉卜楞寺等處,均組織藏醫成立門診部;各地民族出版社整理出版瞭藏醫名著,編寫瞭一批藥典及有關畜牧獸醫、防治地方病的專著、通俗讀物。

藏族醫學古典醫書《門結達西外結佈》,系7世紀文成公主入藏時中醫帶去的漢文醫書的藏文譯本

藏族醫生在為病人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