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或團體在處理對內、對外關係時以宗派為出發點的思想體系和活動。宗派一詞原來指宗教中長期存在的彼此進行鬥爭的派別和集團,後來被借用來稱呼早期社會主義運動和工人運動中相互鬥爭的派別和集團。在馬克思主義的工人階級政黨建立以後,宗派主義仍然以新的形式在黨內繼續存在。

  在馬克思主義的辭彙中,宗派主義是指某些黨員所採取的足以導致背離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以及脫離群眾的狹隘的派別組織的態度和行動。

  宗派主義是主觀主義和個人主義在組織上的一種特殊表現,與個人第一主義和山頭主義是分不開的。山頭主義是一種小團體主義的傾向,表現為各部分之間的互不尊重、互不團結的現象。宗派主義的主要特點是:思想狹隘,把局部的小集團的利益放在全局的利益以及黨和全體人民的最高利益之上。這些小集團鬧獨立,爭名譽、爭地位,劃圈子、搞派系,甚至結黨營私,組成小組織,搞無原則的派別鬥爭。

  中國共產黨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把“堅持黨性,根絕派性”列為一條,指出派性同無產階級黨性是根本不相容的,要求各級黨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都要堅持黨性,根絕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