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戰國時期哲學傢莊子及其後學的著作。歷史上最早提到《莊子》這部著作的人是司馬遷。《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說:“其著書十餘萬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漁父》、《盜蹠》、《胠篋》,以詆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術。《畏累虛》、《亢桑子》之屬,皆空語無事實。”這裏並未言及書名和篇章數目,更無內、外、雜篇之分。《漢書·藝文志》著錄:“《莊子》五十二篇。”始有《莊子》之名。據唐代陸德明《經典釋文》所記,《莊子》一書,有司馬彪註21卷,52篇,其中內內篇7篇,外篇28篇,雜篇14篇,解說3篇;崔撰註10卷,27篇,其中內篇7篇,外篇20篇;向秀註20卷,27篇,其中內篇7篇,外篇20篇;郭象註33篇,其中內篇7篇,外篇15篇,雜篇11篇。郭象註《莊子》時,對該書有所刪節。他說:“一曲之才,妄竄奇說,若《閼奕》、《意修》之首,《危言》、《遊鳧》、《子胥》之篇,凡諸巧雜,十分有三。”由此可知,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篇章被郭象刪去。陸德明說:“《漢書·藝文志》,《莊子》五十二篇,即司馬彪、孟氏所註是也。言多詭誕,或似《山海經》,或似占夢書,故註者以意去取。其內篇眾傢所同,其餘或有外而無雜。唯子玄所註,特會莊生之旨,故為眾所貴。”(《經典釋文》)現僅存郭象所註的33篇。

《莊子》(明刻本)

  漢代以前,《莊子》無內、外、雜篇之分,據有人考證,《莊子》內、外、雜篇之分,起於劉向刪除重復之時。關於《莊子》內、外、雜篇的異同,各篇的真偽、年代,爭論已久。宋代蘇軾開始懷疑《盜蹠》、《漁父》、《讓王》、《說劍》非莊子所作。此後,不斷有學者探討這一問題。明代焦竑說“內篇非莊子不能作,外篇雜篇則後人竄入者多”,認為《胠篋》等篇是“秦末漢初之言”。明清之際王夫之認為內篇與外雜篇的思想傾向不一致,因此內篇為莊子所著,外、雜篇出於莊子後學之手。近人王叔岷、馬敘倫對陸德明所說“內篇眾傢並同其餘或有外無雜”作瞭考釋。王叔岷認為“內篇眾傢並同”,隻是說各傢都有內篇,至於內篇包括哪些篇章各傢並不同,“今本內雜篇之名實定於郭氏,則內篇未必盡可信,外雜篇未必盡可疑”。馬敘倫認為所謂“有外無雜”,隻是說有些傢隻分內、外篇,不立雜篇名,並不是沒有為郭象列入雜篇的那些篇目。當前學術界普遍的看法是:內篇為莊子所著,外、雜篇的思想與內篇不盡一致,可能摻雜瞭莊子門人和後學以及道傢其他派別的作品,但外、雜篇的某些篇章也反映瞭莊子的思想。

  《莊子》一書在漢代未被重視,到魏晉時期才產生重大影響,它和《周易》、《老子》一起並稱為“三玄”。唐天寶元年(742),詔號《莊子》為《南華真經》,《莊子》正式成為道教的經典之一。《莊子》的註釋重要的有:晉時郭象《莊子註》,唐陸德明的《莊子釋文》,唐成玄英的《莊子疏》,清末郭慶藩《莊子集釋》包括郭象註、成玄英疏、陸德明釋文,又吸收瞭清代學者關於《莊子》的文字考訂成果,是當今通行本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