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封建社會的一套道德規範。“忠”主要指臣事君要一心不二;“孝”指子對父要敬而無違;“節”主要指“婦節”,即妻子對丈夫要從一而終;“義”具有道德準則之意,也指道德義務。“忠”、“孝”、“義”自先秦開始就為儒傢所宣導、為統治者所推行,“婦節”的提倡稍晚。“忠孝節義”連用而合成一套德目,始於宋代,在明清時期盛行。它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特別是在戲曲、小說中表現得更為明顯,對於強化和普及封建禮教,增強封建道德對人心的約束力,產生瞭重要的作用。清葉夢珠稱:“人人有忠孝節義之名,非有國有傢之福也。然而正人心,維風俗,使人類不致淪亡者,實維賴此。”(《閱世編》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