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調整科技進步關係的法律規範。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共10章62條。包括總則、科學技術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高技術研究和高技術產業、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研究開發機構、科學技術工作者、科學技術進步的保障措施、科學技術獎勵、法律責任和附則。其基本原則是:①促進科學技術進步的原則;②科技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原則;③科學研究自由的原則;④尊重知識與人才和尊重科技工作者的創造性勞動的原則;⑤堅堅持科技體制改革的原則;⑥全面推進科技發展的原則;⑦全社會參與和支持科技進步的原則;⑧加強政府對科技發展的協調與管理的原則;⑨科學決策的原則;⑩全面開展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