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或按服務單位(工作量)分攤的一種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或使用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採用年限平均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其計算公式為:

  採用工作量法,折舊費費用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工作量分攤,如汽車根據行駛的裡程計提折舊,機器根據使用的小時或生產的產量計提折舊。其計算公式為: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某一期間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期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直線折舊法具有簡單易行的優點,缺點是沒有考慮不同時期使用固定資產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