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美學中關於藝術表現的重要理論。所謂“形”,指藝術傢所描寫的事物的外在形態;“神”指藝術傢筆下的形象的內在精神和生氣。古人對事物的藝術表現,註重“神似”,而反對單純追求“形似”,認為成功的藝術表現在於生動地傳達出事物的精神,而不是對其外在形狀的機械摹寫。

  “形”與“神”,在古代哲學中最早指肉體和靈魂。《荀子·天論》:“形具而神生”,是說人的精神是建立在肉體的基礎上的,強調物質性肉體的第一性。《莊子》中也多次提到“形”與“神”的問題,因為它強調“神”的主宰作用,所以鮮明地表現出重“神”而輕“形”的傾向,認為包括人在內的一切動物,其身體行為都受著精神的支配,故生命的本質並非肉體而是精神。《莊子·內篇·德充符》中舉瞭一個例子:“豘子食於其死母者,少焉眴若,皆棄之而走。不見己焉爾,不得類焉爾。所愛其母者,非愛其形也,愛使其形者也。”即一群小豬吃一頭死母豬的奶,當它們發現母豬已死之後,都會丟下母豬而逃開。就是說,小豬所愛的並不是母豬的身體,而是“使其形者”,即支配其身體的神魂。因此,對於生命個體來說,最重要的本體並非是它的“形”,而是它的“神”。在對人的審美上,莊子也強調人的美在“神”而不在“形”。《莊子·內篇·德充符》中講瞭一個奇醜無比的男人,他醜陋的面目足以驚駭天下,但是卻有極大的魅力,贏得瞭國中眾多男人和女人的愛戴。道傢書《列子》,對形神的看法與莊子相同,主張人們在觀察事物時,應該略外而入內,舍形而取神。《列子·說符》中講過一個故事,說秦穆公派九方皋去尋找千裡馬,幾個月之後,九方皋回來報告說馬已找到。穆公問他是什麼樣的馬,九方皋說是“牝而黃”(黃色的雌馬)。秦穆公派人去看,卻是“牡而驪”(黑色的雄馬)。穆公不悅,怪九方皋看得太粗心,而伯樂卻對九方皋的相馬方式大加贊賞:“若皋之所觀,天機也。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內而忘其外。見其所見,不見其所不見;視其所視,而遺其所不視。若皋之相者,乃有貴乎馬者也。”這裡伯樂所謂的“天機”,即馬之“神”,它是在“牝牡驪黃”這些表面的形狀之外的。善相馬者,遺其外形而取其神,此謂“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內而忘其外”。《列子》的觀點,對後來離形而取神的藝術表現理論有很大影響。宋人陳去非有一首《墨梅》詩:“含章簷下東風面,造化功成秋兔毫。意得不求顏色似,前身相馬九方皋。”就是以九方皋相馬來比喻墨梅的取神的。漢代《淮南子·說山訓》中也說到形和神的關系:“畫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說(悅);規孟賁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意謂:畫一張美女的臉,即使畫得再漂亮,也不能使人真的愛上她。畫一雙猛士的眼睛,即使畫得再大,也不能使人真的怕他。原因是,它們隻不過是單純的形象,而其中沒有統帥形象的靈魂在。《淮南子》所謂的“君形者”,就是《莊子》所說的“使其形者”,都指支配生命體的精神而言。《淮南子》的本意,當然是否定畫畫這一造型藝術的,因為作者認為畫面沒有生命,它對於所畫對象,隻能傳其形,不能移其神。但正因為《淮南子》把形神關系和畫畫聯系起來,也就啟發人們去思考一個問題:造型藝術如何在傳形的同時也能達到傳神,在表現對象外在形體的同時,也能傳出它盎然的生趣?於是魏晉以後,形神說便正式進入瞭畫論領域。《世說新語·巧藝》中說晉代畫傢顧愷之“畫人或數年不點目睛。人問其故,曰:‘四體妍媸,本無關妙處,傳神寫照,正在阿堵中’”。眼睛能集中體現人的精神,畫人時略去“四體妍媸”這些無關緊要的地方,而在眼睛這要害之處加以點染,即能把人的精神傳達出來。《世說新語》中還說,顧愷之為裴楷畫像,在他的面頰上多畫瞭三根胡須(“頰上益三毛”),人問其故,他說:裴楷俊朗有才,加上這三毛,正可以表現他的才識。這就是說,要傳出對象內在的“神”,不一定要完全忠實於外在的形。這一說法,成瞭後人所謂“離形得似”(司空圖《二十四詩品·形容》)的理論開端。“世徒知人之有神,而不知物之有神”(宋·鄧椿《畫繼雜說》)。人有人的精神,物也有物的生趣。六朝以來,藝術傢不論是畫人還是畫物,都非常重視傳神,反對單純的形似而強調神似。南齊的謝赫在《古畫品錄》中評價衛協的畫:“雖不說(該)備形妙,頗得壯氣,凌跨群雄,曠代絕筆。”又評論張墨、荀勖的作品:“若拘於體物,則未見精粹;若取之象外,方厭膏腴。”意思都是說,他們的作品雖不嚴格地模仿外物的形態,但因得事物的象外之“神”,所以也就具有深厚的藝術感染力。宋代興起的“文人畫”,偏重寫意而忽視造型,這種風氣,曾一度助長瞭畫論中單純講“神似”而否定“形似”的傾向。蘇軾在一首詩中寫道:“論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書鄢陵王主簿所畫折枝》),就是這種傾向的反映。其實,“形”雖然不等於“神”,但形象的盎然生氣,還是要靠準確的形體寫真來傳達的。因此對於藝術表現來說,完全離開瞭形似,也就無所謂神似。基此,人們對蘇軾的觀點進行瞭補正。宋人晁補之對蘇軾的詩作瞭一首和詩,其中有句:“畫寫物外形,要物形不改。詩傳畫中意,貴有畫中態。”(《和蘇翰林題李甲畫雁》)金人王若虛也說:“夫所貴於畫者,為其似耳。畫而不似,則如勿畫……曰妙在形似之外,而非遺其形似。”(《滹南詩話》)明代李贄又和蘇軾詩:“畫不徒寫形,正要形神在。”(《詩畫》)所有這些論述,於主倡傳神的同時,又註意到形似的必要性,強調表現事物要形神兼備,無疑是古代造型藝術理論中更成熟的觀點。

  與畫論相比,古代的詩文理論中對“神似”的提出則比較晚。這是因為詩文作為文學作品,所用的媒介是語言,故對事物的表現並非像造型藝術那樣把形象直接呈現出來,而是通過讀者的想象作用間接地訴諸感受。作傢在體物時,最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如何使事物的形象沖破語言的隔膜而鮮明的呈現在讀者面前。正因為如此,魏晉前後,中國文學理論中講作傢對外物的刻畫,隻倡“形似”。如沈約誇贊司馬相如:“相如巧為形似之言”(《宋書·謝靈運傳論》);顏之推贊何遜的詩:“實為清巧,寫形似之言”(《顏氏傢訓》);劉勰《文心雕龍》也說:“自近代以來,文貴形似,窺情風景之上,鉆貌草木之中。”一直到唐代,“形似”也是人們對詩文體物的贊語。高仲武《中興間氣集》評於良詩:“是與詩清雅,工於形似”;王昌齡 《詩格》中說詩人構思:“瞭然物象,故得形似”,都是這樣的例子。這裡的“形似”,就是形象、生動,用宋人梅堯臣的話來說,即“狀難寫之景如在目前”之意。但究實而論,詩文中體物的形象性,也有層次上的不同。高明作傢寫物,也不能隻求外形上的酷似,而要凸現它內在的神理和精神。唐以後,隨著人們對詩文中體物的重視以及作傢的體物能力的提高,人們也就開始引進造型藝術中的傳神論來要求詩文,唐人徐寅提出“詩之象,如人之體象,須使形神豐備,方為妙手”(《雅道機要》),就是這種要求的反映。清人曾把石曼卿的“認桃無綠葉,辨杏有青枝”與林逋的“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相比,認為前詩詠梅,隻得外形上的酷似,而後詩才真正傳出梅花之“神”(見王士禛《花草蒙拾》)。這一評論是很中肯的。明清是中國古典小說的成熟和興旺時期。中國古典小說中刻畫人物,往往能避開繁瑣的鋪張敘寫,抓住典型的情態而使之神態畢現。所以“傳神”一語,自然也就成瞭小說評點傢常用的贊詞。如李贄評《水滸傳》對魯智深的刻畫:“千古若活,真是傳神寫照妙手”;評對潘金蓮的描寫:“傳神傳神,當作淫婦譜看”(《李卓吾先生批評忠義水滸傳》)。金聖嘆評《水滸傳》中武松的形象“寫得入神”,說對燕青等人的刻畫“活畫出三人神理”(《第五才子書施耐庵水滸傳》),它如“脂硯齋”評《紅樓夢》、佚名評《儒林外史》等,也經常可看到同類的贊語。這又是形神說在敘事文學評論上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