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的行為人對自己實施刑法禁止的危害社會行為負刑事責任所必須達到的年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把刑事責任年齡分為以下3個階段:①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即不滿14周歲,完全不負刑事責任。②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即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隻對自己實施的嚴重危害社會的8種犯罪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負刑事責任。③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即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