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50年代蘇聯大規模援助中國的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概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蘇聯對中國的經濟恢復和建設給予瞭重要經濟援助。1950年2月,中蘇兩國在莫斯科議定,蘇聯以年利1%的優惠條件向中國貸款3億美元,以援助中國大型工程項目50項,主要是煤炭、電力能源專案以及一些基礎工業和國防工業專案。中國制定和執行第一個五年計劃建設時期,1953年5月,中蘇兩國在莫斯科簽訂瞭《關於蘇聯政府援助中國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蘇聯承諾在在1953~1959年內,幫助中國新建和改建包括鋼鐵聯合企業、有色冶金企業、煤礦、拖拉機制造廠、汽車制造廠、煉油廠、機械制造廠、電站等91項工程,加上以前的50個共計141個項目。1954年10月,兩國在北京又簽訂瞭《中蘇關於蘇聯幫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建15項工業企業和擴大原有協定規定的141項企業設備的供應范圍的議定書》,增加瞭石油工業和造船業等項目,至此蘇聯援華的重點建設工程共達156項。其中包括武漢鋼鐵廠、包頭鋼鐵廠、長春第一汽車制造廠、哈爾濱鍋爐廠、洛陽拖拉機廠等。這些項目大多完成得較快,除三門峽水利樞紐和一個軍事工業項目外,總計154個項目於1960年前建成投產,形成瞭中國社會主義工業化的最初基礎。1960年,中蘇關系破裂,蘇聯大規模援華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