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1日中國和美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中美建交經過瞭三個階段的準備。第一階段是1971~1972年。美國總統特使H.A.基辛格和美國總統R.M.尼克森先後訪華,中美雙方簽訂瞭《中美聯合公報》,實現瞭中美關係緩和,奠定瞭進一步發展關係的基礎。第二階段是1973~1977年。經過多次會談,雙方於1973年商定在雙方首都互設聯絡處。中國政府提出瞭中美建交三原則:美國必須斷絕與臺灣的“外交關係”;廢除1954年《美臺共同防禦條約》》;從臺灣撤出所有美國軍隊並撤除其軍事設施。1975年,美國總統福特訪華。由於美方不願完全接受中美建交三原則,在一個時期內,中美建交會談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第三階段是1978年4~12月。卡特當選美國總統以後,於1978年4月宣佈承認一個中國的概念。7月,中美建交談判正式開始,美方終於同意接受中美建交三原則。1978年12月16日,中美兩國領導人分別在北京和華盛頓發表中美建交聯合公報,宣佈中美於1979年1月1日起建立正式外交關系,3月1日互派大使和建立大使館。在聯合公報中,美國承認隻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雙方一致同意,都不在世界上任何地區謀求霸權。同日,中國政府發表聲明,指出臺灣問題完全是中國的內政;宣佈應美國政府邀請,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將於1979年1月1日訪問美國。中美建交後,1979年4月,美國從臺灣撤走瞭全部軍隊;1980年1月1日正式終止瞭《美臺共同防禦條約》,但其後美國仍然繼續向臺灣出售武器。

1972年2月,美國總統尼克松應中國總理周恩來的邀請訪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