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橫截河渠,防止河水走泄,調整水面比降或提高通航水深的過船建築物。三國吳赤烏八年(245)開破岡瀆,始有堰埭記載。在唐宋時有較大發展。堰埭是用土石或草木材料做成,為過船,在它的上下遊面用條石砌成較緩的平滑坡面,旁設簡單機械,用人力或畜力拖拉,滑上滑下,是早期的升船設備。根據其過堰情況,又可分為三種。①人工磨堰。在航道水位差小,堰埭高度不大時,利用人力改變推移船的支點,逐步扭磨移動,實現過堰。②人力轆轤絞拉堰。在水位差較大、堰埭較高、船隻較重的情況下,在堰埭兩端設支架和轆轤,過船時用人力絞拉繩索帶動船隻上下滑動,以稀泥漿作堰面潤滑劑,實現過堰。③畜力轆轤絞拉堰。在建築物更高,船隻更重的情況下,人力絞拉困難時,就采用畜力作為絞拉的動力。多數情況下使用牛,所以兩晉南北朝時稱其為“牛埭”。北宋時堰埭規模更大,見諸記載最大的要用22頭牛同時絞拉。為使船隻順利通過,通常在過堰埭時把船中貨物卸空,過堰埭後重新裝入船中。元代以後的堰埭,大半在兩側各備船隻,隻倒裝貨物,船不再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