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蒙昧時代初級階段,從動物狀態向人類狀態過渡的人類形成時期,群體內部男女成員之間實行的雜亂性交關係。當時還沒有婚姻規例和傢庭,每一個女子屬於每一個男子,每一個男子也同樣屬於每一個女子。但有些研究者認為,當雜交現象存在時,親子之間性行為的限制已經自然地出現,並可能存在短時期的成對配偶。雜交雖不可能在現存社會中直接觀察到,但從古代的傳說記載和口頭傳說中,可藉以追溯遠古時代曾經存在過雜交狀態。也有些研究者否認人類曾經有過雜交狀態。有的認為,男性的嫉妒心使雜交不可可能存在;有的認為,人類對亂倫的恐怖感使他們不可能實行血親婚配,因而不可能存在雜交。他們認為從未有過完全實行性的共有制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