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生的以反映人和自然矛盾為主要內容的初期狀態的宗教。與階級社會所形成的一神教對比,其特徵為萬物有靈──多神崇拜,故又名多神教。

  原始宗教的產生 宗教屬於歷史範疇,有其產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人類一開始並無任何宗教可言。到瞭舊石器時代中、晚期,氏族公社產生,人類社會形成為一個個比較穩定的血緣集團。這時,人的體質與思維能力有瞭進步,集團內部語言有瞭發展展,某些禁忌和規范已經形成。人們以集體的力量和簡陋的工具與自然界作鬥爭時,一方面逐步認識到人們的生產活動與某些自然現象的聯系;另一方面又受著自然界的沉重壓迫,對自然界的千姿百態、千變萬化得不到正確的理解。於是,恐懼與希望交織在一起,對許多自然現象作出歪曲的顛倒的反映,把自然現象神化,原始宗教便從而產生。據考古發現,歐洲尼安德特人遺骸周圍常散佈有紅色碎石片及工具,遺骸位置亦常是頭東腳西。人們認為這是受一定宗教觀念支配所作的安排。把宗教看成是超越一切時間、一切空間、一切條件而獨立存在,或者看成是天賦的人類固有的本性,是一切有神論者的共同信念和教義。這種觀念是與科學相對立的。F.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說:“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種反映中,人間的力量采取瞭超人間的力量的形式。在歷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獲得瞭這樣的反映,而在進一步的發展中,在不同的民族那裡又經歷瞭極為不同和極為復雜的人格化。”

  原始宗教的幾種形式 自然崇拜 對大自然的崇拜,被認為是原始宗教最早的一種崇拜形式,持續的時間最久,直到人類進入階級社會後相當長的時期內,仍然盛行不衰。自然崇拜所反映的是人和自然界之間的矛盾。人們崇拜那些神靈,不但由他們生活著的自然環境所決定,而且由他們生產、生活的需要來決定。自然崇拜的神靈大抵有喜和怒兩種性格,這實際上是按照人們自我意識仿造的。自然崇拜的神靈地位完全平等,這反映出人們當時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的平等關系。自然崇拜的這些特點,在以後的原始宗教的發展中,仍然一脈相承。

  圖騰崇拜 圖騰崇拜和自然崇拜有一定的聯系。它產生於母系氏族社會時期。人們認為自己氏族的祖先是由某一種特定的動物、植物或其他無生物轉化而來的,同該物之間有一種血緣親屬關系,它對本氏族有保護作用。於是便將該物作為自己氏族的族徽──圖騰,有目的地加以崇拜。

  祖先崇拜 及至進入對偶傢庭階段,人們除瞭象過去那樣能夠確認自己的生身母親之外,還能逐步地確知自己的生身父親。同時在與大自然作鬥爭中,人的作用日益顯著,已經有瞭對於動物的馴養和植物的栽培。這一切導致人們逐步形成瞭人和動物的對立、人高於動物的觀念,而對於自己的直系親屬產生瞭無限眷戀之情,隨之便產生瞭祖先崇拜,人們希望自己祖先的靈魂也象生前一樣能夠庇佑本氏族的成員。

  在產生祖先崇拜的同時,還出現瞭專職的祭司。這些祭司被認為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介,能“通神”、“去鬼”。開始大都為女性,甚至在進入父系氏族公社以後,女性擔任祭司的仍為數不少。他們不由選舉產生,也不世襲,多由患有不正常疾病幸而痊愈的人充當。人們認為這種人之所以能夠幸存,一定是與神靈有交往而得到瞭幫助,他人通過他祈求神靈,也將會有靈驗。這種祭司不是宗教職業者,沒有一定的系統的信仰和宗教教義。他們為人驅病禳災,多從事各種巫術活動,並認為是自己應盡的義務。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這種祭司具有明顯的血緣性質,即每一個氏族內部都有一個祭司,其宗教活動也限於氏族范圍內進行。當社會進入農村公社發展階段後,這種血緣性質的祭司才逐步演變為地域性的祭司。這時,他們進行宗教活動,大都要索取一定的報酬。

  隨著祭司的出現,多神崇拜有瞭進一步的發展,神的人格化導致神的人形化,崇拜儀式也愈趨復雜。進入階級社會後,一神教雖在宗教領域中取得瞭統治地位,但原始宗教仍在一些民族中殘存很長時期。

  原始宗教經歷瞭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的發展過程。但也有的認為圖騰崇拜先於自然崇拜,自然崇拜隻與農業的出現有聯系,因而它的產生較晚,甚至還有主張原始一神說的。

  原始宗教的作用 關於原始宗教的作用,歷來是有關宗教問題上的分歧的焦點之一。一種意見認為,原始宗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和鼓舞瞭當時人們與自然作鬥爭的勇氣和力量;另一種意見認為,一切宗教本身都是反科學的唯心的東西,無積極作用。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鴉片,原始宗教也是如此。但在研究原始宗教這一復雜現象時,考慮到它對原始人的思維能力由具體到抽象的發展,祭司的宗教活動中包含有某些精神勞動的萌芽,以及圖騰崇拜對於鞏固氏族制度,改變過去血緣傢庭內部盛行的同輩相婚的婚姻狀況,使族外群婚這一新生事物獲得瞭持久穩定的發展等情況,那麼,它在客觀上也曾起過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