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具有祛濕作用的藥物治療水濕病證的治法。在病理上濕與水異名同類,隻是程度的不同,濕為水之漸,水為濕之積。祛濕法通過化濕利水,消除水濕邪氣,能達到通淋泄濁,消腫退黃,健脾和中以及疏通經絡的作用。濕有內外之分,外濕為外在濕邪侵襲人體所致,內濕多由臟腑功能失調,尤其以脾失健運,水濕不化而產生。祛濕法適用於各種內外濕證。如感受外濕所致的全身沉重而痛,關節腫痛,肌膚麻木,四肢浮腫,頭重,惡寒發熱等,或濕從內生所致的胸脘痞悶,嘔惡泄痢,黃疸,淋濁,帶下,痰飲,水腫等等。由於濕邪侵襲人體的部位及臟腑的不同,人體正氣強弱的差異,或兼雜寒濕等其他的邪氣,因此祛濕法中又有芳香化濕、清利濕熱、清暑利濕(見清暑)、利水滲濕,健脾化濕,溫化水濕(見溫陽利水)、燥濕等具體治法。

  在使用祛濕法時,根據病情需要不同的祛濕法配合使用,如芳香化濕與燥濕,利水滲濕與健脾化濕,溫陽化濕與利水滲濕常配合使用等。因濕邪易阻遏氣機,造成氣機不暢,故祛濕法還常與行氣法配合使用。

  臨床使用註意:祛濕藥物多屬辛香溫燥,或滲利之品,易耗傷陰津,對素體陰虛,病後體弱以及孕婦等均應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