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提出的三項基本經濟政策,即沒收封建階級的土地歸農民所有;沒收蔣介石(1987~1975)、宋子文(1894~1971)、孔祥熙(1880~1967)、陳果夫(1892~1951)和陳立夫為首的官僚資本歸新民主主義的國傢所有;保護民族工商業。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近代中國封建半封建剝削制度的經濟基礎。封建地主階級是帝國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統治中國的主要社會支柱。地主階級憑藉對土地的佔有,殘酷剝削和壓壓迫農民,嚴重阻礙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使農業生產十分落後,廣大農民生活極端貧困。沒收封建階級的土地歸農民所有,實行“耕者有其田”,滿足廣大農民對土地的迫切要求,是解放農業生產力的必經之路,是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主要任務。

  官僚資本憑借國傢政權的力量,集中瞭巨大財產,壟斷瞭全國的經濟命脈,並同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結合起來,成為買辦的封建的國傢壟斷資本主義。它剝削壓迫工人、農民和小資產階級,損害民族資產階級的利益。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任務之一,就是要沒收官僚資本歸國傢所有,改變其買辦性和封建性的生產關系,解放被束縛的生產力。

  民族工商業是屬於民族資產階級所有的中小資本主義經濟。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它是一種先進的經濟形式,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但是,在帝國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下,它不能發展成為社會經濟的主要形式。新民主主義革命要在經濟上保護民族工商業,並允許它有一定的發展,對民族資產階級則采取又團結又鬥爭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