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定組織機構分類原則方法,形成嚴格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給中國境內每個依法成立和註冊的國傢機關、政黨機關、企業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賦予一個唯一始終不變的代碼作為標識的制度。1987年制定《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代碼編制規則》國傢標準。1989年國務院批準儘快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統一代碼標識制度。1993年中央13個部門聯合批準實施《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代碼管理辦法》。隨後,成立瞭>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逐步形成瞭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網絡。應用瞭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信息系統。組織機構代碼標識廣泛應用於銀行、稅務、計劃、統計、財政、物價、社會保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