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氣象組織(WMO)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於1988年11月共同建立的政府間機構。它面向整個國際社會,尤其是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締約方(到2002年已經有170多個國傢和地區)提供和氣候變化有關的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的諮詢和評估意見。IPCC雖然是較晚成立的國際機構,但由於氣候變化帶來的環境問題不僅是一個科學問題,還是一個涉及各國和不同國際集團利益的政治和經濟問題,因此受到極大的關註。

  背景 早在1976年WMO就註意到瞭大氣中二氧化碳增加的觀測結果,第一次發表瞭關於溫室氣體在大氣層中累計增加對我們未來氣候造成的潛在影響的權威陳述。1979年WMO召集瞭第一次世界氣候大會,制定和開始實施世界氣候計劃(WCP)。1988年為更好地解決人類活動對氣候的影響和氣候變化對國傢經濟,尤其是發展中國傢經濟的潛在影響等國際化問題,WMO和UNEP共同建立瞭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

  機構 IPCC主席團是最高決策機構,由主席、三名副主席、三個工作組的聯合主席和副主席以及國傢溫室氣體清單專門小組聯合主席組成。主席團成員須具有平衡的地理代表性,他們在科學技術上應具有相當的資歷。IPCC的三個工作組的兩名聯合主席應分別來自發展中國傢和發達國傢。第一工作組評估氣候系統和氣候變化的科學問題;第二工作組研究人類和自然系統針對氣候變化表現出的脆弱性,氣候變化的正負兩方面影響及其適應策略;第三工作組評估限制溫室氣體排放和減緩氣候變化的方案,以及經濟方面的問題。IPCC各項工作的開展,主要依靠3 000多名來自世界各國的科學傢和其他專傢,他們在統一協調下參與研究、起草、評論和定稿IPCC關於氣候變化方面的報告。這些科學傢和專傢隸屬於不同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經濟等領域,例如氣候學、水供給、農業、海洋學、森林學、可持續發展、權益事物和成本估算法等。氣候研究是中國科技界與國際接軌最充分的領域之一,在IPCC中活躍著一批中國科學傢。

  評估報告 IPCC成立後,已經發表一系列評估報告、技術報告、方法論和其他出版物,成為世界各國的政策制定者、科學傢和其他專傢廣泛使用的標準參考物,其中已經發表的4份由世界各地不同領域的專傢撰寫的對有關氣候變化的科學成果以及技術、經濟信息綜合的分析與評估報告最重要。在1990年發表第一次評估報告後,WMO和UNEP開始主持就達成一個關於氣候變化的框架協議進行談判。1995年發表的第二次評估報告促進瞭《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東京條約的談判。在2001年9月發表的第三次評估報告中,IPCC得到的結論是“有新的和更有力的證據表明,過去50年來觀測到的絕大部分變暖是人類活動的結果”。報告還對未來的氣候進行瞭預測,指出全球平均地表溫度將在1990~2100年期間提高1.4~5.8℃。這一預測的變暖速率比20世紀觀測到的變化要大得多。估計海平面高度在1990~2100年期間上升9~88厘米。這將對很多地區造成威脅並產生重要的社會經濟影響。IPCC的第四次評估報告在2007年發表。這份報告的《決策者摘要》明確指出,全球氣候系統的變暖是“明確無疑”的,日益增高的全球大氣和海洋溫度、正在升高的全球海平面以及冰雪的減少都確證瞭這一點。報告再次發出警告,如果不采取行動,人類活動導致的氣候變化可能帶來一些“突然的或不可逆的”影響。與前三次評估相比,這份最新評估報告更詳盡、更明確地敘述瞭全球變暖造成的潛在惡果,並向各國政府提出具體的適應和減緩等應對建議。IPCC的評估報告如同催化劑,促進瞭針對氣候的多學科的研究,這些研究跨領域認識氣候環境問題和潛在的影響,將有利於國際社會協調努力,保護已經不斷惡化的全球氣候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