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活動傢,愛國民主人士。字行嚴。湖南善化(今長沙)人。卒於香港。清末任上海《蘇報》主筆,結識黃興、章炳麟等人。1904年被捕,出獄後留學日本、英國。辛亥革命後回國,任《民主報》主編,江蘇都督府顧問。1913年參加二次革命,失敗後流亡日本,次年回國。1915年參加護國運動,次年5月任軍務院秘書長。後任參議員、北京大學教授。1918年南下參加護法運動,任廣東軍政府秘書長、南北議和南方代表。1922年任北京農業學校校長。1924年年任段祺瑞執政府司法總長。1925年兼署教育總長。曾參與鎮壓學生愛國運動,造成三一八慘案。執政府垮臺後避居天津租界。1927年為營救李大釗奔走。後出遊歐洲。1930年應張學良之邀回國任東北大學教授。九一八事變後到上海當律師,曾為陳獨秀做無罪辯護。他是甲寅派代表人物,所辦《甲寅周刊》反對以魯迅為代表的新文化運動。1935~1936年任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兼法制委員會主任。抗日戰爭時期,歷任第一、二、三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抗日戰爭勝利後,重回上海當律師。解放戰爭後期,曾同江庸、顏惠慶組成上海和平代表團進入解放區。1949年任南京國民黨政府和平談判代表團成員。同年9月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歷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法制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中央文史研究館館長等職。晚年曾為溝通海峽兩岸出力。著有《柳文指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