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成飛行任務所需要的各種機載電子設備。為瞭能夠在大溫差、低氣壓、寬頻範圍機械振動、強衝擊超載和狹小使用空間等惡劣環境條件下正常而可靠地工作,對飛機電子系統的設計以及元器件和材料的選用都有很高的要求。因此飛機電子系統的工程難度和成本都比普通電子系統高得多。飛機電子系統分為通用系統和專用系統。

  通用電子系統 飛機為完成正常飛行任務所必須裝備的電子系統。屬於這種系統的有:

  ①無線電通信電臺:由發射機、接收機、天線、電源、控制盒、送話器(或電鍵)和受話器組成。在活動范圍大的中遠程飛機上同時裝載短波和超短波兩種通信電臺,近距離活動的輕型飛機一般隻裝載超短波電臺(見航空通信)。

  ②導航系統:用於確定飛機瞬時位置,並引導飛機沿著一定的航線從一點飛到另一點。導航系統處理和綜合由各傳感器所測得的參數,給出精確的定位信息和為到達目的地所需要的航行諸元素。在軍事上,導航系統還配合完成武器投放、偵察、巡邏、反潛、空戰後返航和救援等任務(見飛機導航系統)。

  導航系統按獲得導航信息的方式不同,可分為無線電導航、慣性導航、衛星導航、天文導航、多普勒導航和儀表導航等系統;按作用距離的遠近不同,可分為超遠程導航、遠程導航、中程導航、近程導航和進場著陸導航(見無線電控制著陸)等系統;按定位基準不同,可分為絕對導航(在全球坐標系中確定飛機的瞬時位置)和相對導航系統(按指定地點確定飛機的瞬時位置)。多種導航系統測量參數的綜合利用,可以達到比任何單個系統更高的精度。導航系統與自動駕駛儀交連,可以進一步提高導航精度和自動化程度,減輕飛行員的負擔。

  ③自動飛行控制系統:用來全部或部分地代替飛行員控制和穩定飛機的角運動和重心運動,並能改善飛行品質的反饋控制系統。這種系統除具有自動駕駛儀功能外,還能改善飛機的操縱性和穩定性,實現航跡控制、自動導航、地形跟隨、自動瞄準和武器投放、自動著陸和編隊飛行等功能。飛行控制系統由傳感器、計算機、執行機構、自動回零系統、耦合器和控制盒等部分組成。

  ④綜合顯示系統:見電子綜合顯示儀。

  專用電子系統 飛機為完成某種特定任務而裝備的電子系統。

  ①機載雷達:執行不同任務的飛機裝備不同功能的雷達。殲擊機裝備射擊瞄準和空空導彈制導雷達;轟炸機裝備轟炸瞄準雷達;預警機裝備大型監視雷達;反潛機裝備適於發現海面目標的搜索雷達;軍事偵察和資源探測飛機裝備具有極高分辨率的合成孔徑雷達。

  ②機載計算機:見計算機。

  ③電子戰系統:現代作戰飛機裝載必要的電子戰系統,用以搜索、截獲、定位、記錄和分析敵方電子設備輻射的電磁能量,並由計算機確定對抗方案。80年代出現瞭專門用於電子戰的電子幹擾飛機。電子幹擾飛機攜帶電子偵察和大功率幹擾設備,實戰中在戰區以外盤旋飛行進行幹擾,為進攻機隊提供電子對抗支援,也可伴隨突防飛機進入戰區,實施隨行幹擾。

  ④敵我識別系統:見機載敵我識別系統。

  70年代以後,飛機電子系統迅速向數字化、綜合化和模塊化方向發展,出現瞭先進的、具有標準化模塊結構的電子系統(見航空綜合系統),某些專用系統已逐漸演變為通用系統(如綜合顯示系統以及部分計算機)。在通用體系結構的基礎上擴展相應的專用系統,就能適應不同任務的飛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