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兩側用地範圍內種植樹木、花草和營造小型園林的工作。公路綠化應根據公路沿線的自然條件進行總體規劃,使之同公路建築造型及周圍環境相協調。

  公路綠化能起穩固路基、保護路面、美化路容、誘導交通、舒適行旅的作用。此外,公路綠化還能起保護環境,防治污染,維持生態平衡的作用。

  公路綠化主要分為防護林帶、風景林帶、防護草皮以及小型園林和花圃草坪等。

  中國的道路路綠化歷史相當悠久。早在公元前十一世紀的西周時期即設卿官“司空”掌管道路,規定“以時平道路”並“列樹以表道”(《左傳》)。秦代“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濱海之觀畢至”,“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全推,樹以青松”(《漢書》)。漢至南北朝間,城市建設有瞭很大發展,都城禦道多用水溝或墻隔成三道,溝旁植柳,路旁種榆槐。隋朝在今洛陽城西營建東都,宮城正門外大街寬100步,道旁植櫻桃和石榴兩行作為行道樹。此後,各朝代均有用水把路分成三道,渠邊植柳,路邊植槐的記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公路綠化被作為公路建設的組成部分,制定瞭綠化標準,要求在公路網中所有宜林路段都植樹綠化。

  目前,世界各國在公路兩側、城市廣場、交通島、隔離帶、立體交叉道路等處,主要發展各種形式的綠地;行道樹的佈置形式和結構也發生很大變化,出現瞭“花園城市”、“城市林帶”等。

  公路綠化選用的樹種,應掌握因地制宜、適地適時的原則。通往名勝古跡、風景區及重要港口、機場的公路,可種植有觀賞價值的常綠樹、灌木,並配以花卉、草坪等。通過風砂、鹽堿地區的公路,應采用抗風砂、抗鹽堿能力強的樹種。樹木栽植的位置應以不影響行車視線、信號顯示、輸電與通信線路的暢通、房屋建築的通風采光,並有適宜的土層厚度為原則。對於一般公路,樹木應栽植在邊溝外側,在邊溝外側沒有空地的路段,也可栽植在邊溝的內、外邊坡上。樹的栽植株行距離應根據樹種和冠幅確定。通常,速生喬木的株距為4~6米,行距2~3米;灌木的株、行距均為1米。植樹季節,根據樹種及當地氣候條件可在春季或雨季、秋季。對於高速公路,除有的在距公路較遠處栽植防護林外,為避免樹陰的斑斕影響高速行車的司機視覺和減輕因汽車駛出路外造成的損害,在公路兩側空地及隔離帶均不宜栽植喬木,一般是種植草皮、花卉或灌木進行綠化。在沿線的休息站或停車場周圍,也應配合各種設施進行相應的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