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重量分類中最輕的一類飛機,是70年代以來迅速發展起來的。它與輕型飛機的區分尚無嚴格統一的規定。一般認為超輕型飛機的空機重量不應超過115公斤(對單座飛機)和150公斤(對雙座飛機);最大速度不超過100公裡/時;失速速度不超過44公裡/時;空機單位機翼面積的載荷不超過100帕(10公斤力/米2),乘員不超過2人。70年代中期,有人在簡便的懸掛滑翔機上裝一臺小型活塞發動機,後來又裝上機輪、升降舵、副翼或擾流片等,成為初期的超輕型飛機。。由於構造簡單、重量輕、價格便宜、易於駕駛和幾乎不需維護,超輕型飛機作為娛樂和體育運動器材受到人們喜愛。1982年在美國僅艾柏公司就制造瞭4000架超輕型飛機。

  初級超輕型飛機的機翼多用鋁管作骨架,蒙以聚酯纖維織物並用鋼索加強。這種構造重量較輕,但阻力大。氣動外形較好的超輕型飛機常用泡沫塑料和玻璃纖維制造流線型的機翼和機體。超輕型飛機一般是以零、組件狀態裝箱出售,由用戶在飛行現場按說明書裝配成整機。超輕型飛機不需要取得適航證書,也沒有航行管理條例,隻要飛行高度在100米以下並離開機場、航線、公路和人口稠密的地區,就可以在白天不限時地飛行,飛行員也不要求取得駕駛執照。80年代以後,天空中超輕型飛機增多,已威脅到正常航線飛機的安全,因此各國不同程度地加強瞭對它們的管理,如要求飛行人員有駕駛執照,規定瞭這種飛機的適航條例等。

  北京航空學院於1982年8月制造的“蜜蜂”2號單座超輕型飛機試飛成功,以後又制造瞭“蜜蜂”3號雙座超輕型飛機(見彩圖)。超輕型飛機主要用於娛樂和體育運動,進一步發展有可能在農、林、牧、漁業、偵察、巡邏和短途交通等方面得到應用。

北京航空學院研制的“蜜蜂”3號多用途超輕型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