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個資本通過剩餘價值資本化而不斷增大其總額的一種形式。是資本積累的直接結果,也是資本集中的前提和基礎。

  例如:某個資本傢擁有資本10000元,投入生產領域中發揮職能,一年以後,獲得剩餘價值2000元。資本傢將其中的1000元積累起來作為追加資本,合併到原有資本中去,這樣,他的資本總額就從10000元增大為11000元。象這樣不斷地積累,資本總額的積聚就越來越大。

  資本的積累,會相應地引引起生產資料與勞動力的積聚,從而引起生產規模的擴大。假定其他條件不變,各個單個資本的積聚,從而生產資料的積聚會按照它們各自在社會總資本中所占份額的比例而增大。單個資本本身的數量,在資本的積聚中不斷增加,同時又會從原資本中分出新的資本來,作為新的獨立的資本執行職能,所以資本傢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加。在這方面,資本傢的傢庭內部的分產,起著重要的作用。

  資本積聚的增長,受到兩方面的限制:①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社會生產資料在個別資本傢手中積聚的增長,受社會總財富增長程度的限制。也就是說,資本積聚的規模,要受積累基金的限制。②由於社會資本分佈在許多不同的生產部門,資本積聚還受到新資本的形成和舊資本的分裂的限制。這是因為,單個資本分散在許多資本傢手中的,是作為彼此獨立和互相競爭的力量而互相對立的。因此,積累一方面表現為生產資料和對勞動力的支配權的不斷增大的積聚,另一方面,表現為許多單個資本的互相排斥。由於資本積聚要受到上述兩方面的限制,單個資本的增長隻靠資本積聚,它的擴大速度是比較緩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