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社會主義企業用特定資金來源形成的並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進行計畫、控制、監督和考核等工作的總稱。

  中國國營企業的專項資金,按其形成來源可以分為三類:①專用基金。指為瞭解決某種專門用途從產品成本中提取和從實現利潤中留用的基金。②專用撥款。指通過國傢預算無償撥給企業用於專門目的的資金。③專項借款。指企業為進行設備更新、改造和擴大出口商品生產,向銀行借入的用以購建固定資產的各種中短期借款。專項資金按其佔用形態,可分為專項資產、專專用銀行存款、專項工程支出等。

  管好用好專項資金,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對國民經濟的順利發展關系很大。管理專項資金的基本要求是:①各種專項資金的形成、建立、提取和使用都必須符合國傢統一規定。專用基金的提取標準,不能超過國傢的統一規定;專用撥款必須符合國傢預算管理的要求;專項借款必須經過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同時,對各種專項資金要進行單獨核算,劃清專項資金與生產經營性開支的界限,不能互相占用。②在資金的使用上,要堅持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的原則,使各種專項資金按其規定的用途使用並達到預期目的,避免對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資金供應帶來影響。在各項用於發展生產方面的專項資金,出於對技術、經濟上的合理性的考慮,如果確有必要對某些項目進行統籌安排,合並使用,也要以能夠保證各項資金的規定項目的正常進行為前提。③講求各項資金的使用效率。用於生產建設方面的專項資金,必須在技術上、經濟上進行反復論證,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並且符合企業和宏觀經濟發展的要求。項目要少而精,做到材料、設備、資金、施工力量四落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率。用於職工生活方面的開支,要充分聽取群從意見,接受群眾監督。④建立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責任制。企業的各項專項資金,涉及到許多職能部門。為瞭把這筆資金真正管好用好,要在企業內部的經濟責任制之中,建立明確的資金使用責任制,並嚴格按計劃進行考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