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業為完成旅客和貨物運輸所擁有的運輸生產力。其構成要素是:①具有一定生產經驗和勞動技能的人及其所採用的運輸組織管理方法;②固定的運輸設備,如線路、樞紐、碼頭等;③活動的運輸工具,如鐵路機車車輛、汽車、船舶、飛機等。

  運輸能力區分為:①通過能力。在一定運輸線路、方向和區段上,在一定運輸組織方法條件下,運輸固定設備所擁有的能力。②輸送能力。在運輸線路、方向和區段上,在配備一定職工條件下,運輸活動工具所具有的能力。通過能力和和輸送能力均以單位時間內(通常是一晝夜或一年)所能通過的列車數、汽車數、船舶數或運輸量來計量。

  鐵路通過能力 分別按區間、車站、機務設備、給水設備和供電設備確定,以其中最小的通過能力作為該線路的限制通過能力。單線鐵路通過能力的計算公式為:

復線自動閉塞鐵路通過能力的計算公式為:

  鐵路輸送能力 其計算公式為:

式中G 為貨物輸送能力(萬噸/年);

為重車方向通過貨物列車數(列/日); f為貨物列車能力利用系數; 為貨物列車牽引總重(噸); 為平均載重系數(即列車凈重與總重之比); 為貨物列車月間行車量波動系數。

  港口通過能力 分別按碼頭、庫場、前後方道路(鐵路)來確定,以其中最小的通過能力作為港口通過能力。一般把碼頭通過能力作為主要環節。其計算公式為:

  ①按裝卸機械作業效率計算(萬噸/年):

  ②按裝卸船舶數計算(萬噸/年):

其中

  水運船舶輸送能力 主要是船舶保有量,分別以艘數、噸位、客位、馬力來表示。在一定時期內的單船輸送能力的計算公式為:

  公路通行能力 分為:①基本通行能力。它是單位時間內公路上通過的車輛已達飽和狀態的數量。②可能通行能力。它是單位時間內公路上通過的車輛數雖很密集,但仍有插檔的可能。③實際通行能力。它是單位時間內公路上能實際順利通過的最大車輛數。多車道公路或雙車道公路的每車道基本通行能力的計算公式為:

實際通行能力尚需考慮根據車道寬度、側向凈空、客貨車比例、行車視距和氣候條件等因素加以折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