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代咸豐朝對紙幣問題有獨到見解的人物。字椿年、子懷,安徽歙縣人。出身茶商傢庭。曆仕道光、咸豐、同治三朝,曾任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著有《王侍郎奏議》十一卷。

  1851年,王茂蔭在陝西道監察禦史任內,為給清政府籌措軍費,上《條議鈔法折》,建議發行紙幣。他總結瞭歷代發行紙幣失敗的經驗,提出“極鈔之數,以一千萬兩為限”。其目的在於用控制紙幣發行數量和“以實運虛”,“以數實輔一虛”(《王侍郎奏議》卷一)的金屬幣輔助紙幣同同時流通的辦法,來防止通貨膨脹和紙幣貶值,以便“無累於民”又“有益於國”。這個方案未被采納。

《王侍郎奏議·論行大錢折》(清光緒十一年刻本)

  1853年,王茂蔭在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任內,針對內務府大臣肅順等請添鑄“當百、當五百、當千”大錢的建議,上《論行大錢折》,嚴厲批駁“國傢定制,當百則百,當千則千,誰敢有違”的貨幣名目論觀點。指出:“官能定錢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錢當千,民不敢以為百;物值百,民不難以為千”(《王侍郎奏議》卷六)。這一批判,觸及到貨幣名目論混淆價格標準和價值尺度錯誤的要害,是對封建統治階級通貨膨脹政策的有力駁斥。

  1854年,王茂蔭又針對清政府發行的不兌現紙幣官票、寶鈔嚴重貶值,市場極其混亂的情況,上《再議鈔法折》,力主將不兌現紙幣變為兌現紙幣。因此,觸怒瞭咸豐皇帝,遭到“隻知以專利商賈之詞,率行瀆奏,竟置國事於不顧”的斥責,被調離戶部,剝奪瞭對錢幣問題的發言權。馬克思從俄國駐北京使館的調查報告中得知其主張和受申飭事,在《資本論》第1卷第1篇註83中提及。

  王茂蔭的紙幣流通理論基礎是“以實運虛”,“以數實輔一虛”。從承認“紙虛銀實”看,他是貨幣金屬論者。但他又不象其他貨幣金屬論者,簡單地否定不兌現紙幣,他認為在嚴格控制紙幣發行數量的情況下,紙幣可以做到“雖虛可實”。這表明王茂蔭對紙幣與金屬幣之間的聯系,已有一些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