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的貨幣量。簡稱地價。

  未開墾的土地不是勞動產品,因而沒有價值。但它作為買賣的對象,卻有價格。按照勞動價值論,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沒有價值的土地而有價格,土地價格就成為一個不合理的範疇。在這個不合理的形式背後卻隱藏著一種現實的生產關係,資產階級經濟學傢對此一直未能獲得正確的理解,無法作出正確的論證。隻有馬克思才把隱藏在它背後的現實生產關係揭示瞭出來。他說:“每一個確定的和有規則的貨幣收入都表現為資本的利息,而不論論這種收入是不是由資本生出”(《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26頁)。土地價格就是資本化的地租。地價等於這樣一筆資本,如果用它生息,每年的利息收入可等於地租收入。例如,假定年利息率是5%,每年200元的地租,就可以看作是一個4000元資本的利息。其計算公式為:

按上面所舉例子的數字,即:

  租地農場主為瞭獲得土地使用權而以租金形式支付給土地所有者的一切,都表現為地租。它實際上由兩部分組成:①本來意義上的地租;②土地資本的利息,包括由土地所有者自己投入的土地資本的利息,以及由租地農場主投入而在租約期滿時尚未全部回收的土地資本的利息。兩者雖然來源不同,但它們都同樣決定土地價格。

  可見,土地價格實際上並不是土地的購買價格,而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購買價格,它是按普通利息率計算的。由於資本化的地租被表現為土地價格,因此土地也象其他商品一樣可以按一定的價格進行買賣。

  土地價格的變化,主要受地租額和利息率的影響。在利息率不變時,土地價格同地租額成正比;在地租貨幣額不變時,土地價格同利息率成反比。在資本主義社會發展過程中,平均利潤率有下降的趨勢,從而利息率也有下降的趨勢。所以,在地租不變的條件下,土地價格呈上漲的趨勢。但事實上,地租並不是固定不變的,隨著交通運輸事業和城市經濟的發展,交通線附近和城市土地的級差地租急劇上漲,這些地段特別是大城市的土地價格也飛速上漲。

  但是,土地價格同地租、利息率之間的關系,在現實中並不是以直線對等的關系表現出來的,因為各種因素的影響,它們之間呈現出一種復雜和曲折的關系。最近幾十年來資本主義國傢地價上漲速度超過地租上漲速度,而且地租同地價的比率小於當年的年平均利息率。這有幾方面的原因:①一般都把購買土地看作是特別可靠的投資,所以購買土地所根據的利息率,多半低於其他較長期投資的利息率;②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70年代資本主義經濟出現瞭“停滯膨脹”的局面,各國通貨膨脹率較高;③現代資本主義農業中掠奪式土地經營加劇,土地肥力在衰退,引起地租額的下降;④資本主義國傢壟斷的加強,出現瞭國傢幹預經濟措施,如以國傢法令規定地租的最高限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