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1958~1962年國民經濟發展計畫。簡稱“二五”計畫

  編制經過及內容 根據中國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提前實現和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執行情況,在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主持下,提出瞭第二個五年計劃的編制方針、任務和指標。規定的五項基本任務是:①繼續進行以重工業為中心的工業建設,推進國民經濟的技術改造,建立中國社會主義工業化的鞏固基礎。②繼續完成成社會主義改造,鞏固和擴大集體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③在發展基本建設和繼續完成社會主義改造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工業、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相應地發展運輸業和商業。④努力培養建設人才,加強科學研究工作,以適應社會主義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⑤在工農業生產發展的基礎上,增強國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按照這些任務,第二個五年計劃建議提出,5年內國民收入增長50%左右,積累率稍高於第一個五年已達到的水平,1962年鋼產量1 050萬~1 200萬噸,糧食產量2.5億噸左右的奮鬥目標。

  執行結果 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執行情況不好,其主要原因是由於1958年以後,在“左”的思想指導下,根據“大躍進”的需要,修改原定計劃,提出脫離實際的建設任務和過高的奮鬥目標。執行結果,“二五”時期農業、工業大幅度減產,社會總產值平均每年下降0.4%,工業總產值增長速度隻有3.8%,大大低於“一五”時期;糧、棉、油和機床、棉紗、糖等主要產品和固定資產投資都低於1957年,出現瞭第一次國民經濟比例關系嚴重失調,社會勞動生產率下降,經濟建設被迫後退,居民消費水平每年平均下降2.5%,連續3年出現瞭嚴重經濟困難。1963年9月,中共中央被迫決定從1963年起再用3年時間,作為從“二五”計劃到“三五”計劃的過渡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