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主體在政治系統內發生的各種活動。主要指可見的政治行為,如革命、改革、統治、決策、競選、抗議、罷工、戰爭等。具有如下主要特徵:①必須是政治主體的行為,即必須是公民、政府機關、政治組織或其他政治角色的行為。②隻有在政治系統內發生的行為才是政治行為,政治主體在政治系統外發生的行為都不是政治行為。例如,學者所從事的學術活動一般地說不屬於政治行為的範圍,隻有當這種學術活動的目標或後果威脅到現存政治體制的生存時,它就可能轉化為政治行為。③政治行為是外在的行動,而不不是內在的思想。

  自從政治科學發生行為主義革命後,政治行為一度成為政治分析的出發點和核心內容,其內涵也發生瞭很大的變化。行為主義政治學認為,政治行為除瞭可見的政治活動外,還包括不可見的政治反應,如人們的政治思想、政治態度、政治價值觀等。在政治行為主義者的倡導下,政治行為研究方法曾風靡於當代西方政治學界。在當代西方政治科學中,政治行為與政治制度、政治理論、行政管理和國際政治等並列為政治研究的五大基本領域(見行為主義政治學)。因此,政治行為也常被西方政治學傢當作政治行為分析方法的同義語。

  政治行為是人類行為的一部分,當人們與政治環境發生關系,介入社會的政治生活時,他們的所作所為便是政治行為。抽象地說,政治行為就是政治人與政治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馬克思主義認為,人類的政治環境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政治行為是一個歷史范疇,是社會出現階級現象以後產生的,也將隨著階級的消亡而消失。政治行為除瞭人類行為的一般特征之外,還具有階級性和法律性兩個基本特征。政治活動最集中地反映瞭階級的根本利益,因此在人的政治行為中階級的烙印最為深刻而明顯,也最具代表性。政治活動事關階級和國傢的重大利益,任何國傢都以法律的形式對人們的政治行為作出明確的規定。

  政治行為主要有選舉行為、立法行為、司法行為、管理行為、革命行為、改良行為、戰爭行為、階級行為、政黨行為、組織行為、社會行為等。這些政治行為的主題內容相應地構成瞭政治行為研究的主要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