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及其政治代表對本國國民實行的支配、控制和管轄。政治統治的建立,以人類社會分裂為不同的階級為基礎。國傢則是一定階級實行政治統治的工具。

  政治統治本質上是階級統治,即在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為瞭維護、鞏固和加強其經濟利益和統治地位而採取的一種表現形態。它是統治階級的集體行為,是統治階級的集體意志和力量的表現。統治階級將本階級的意志上升為國傢意志,制定符合本階級利益的法律、政政策、命令,並依靠國傢政權的強制力量對全社會實行控制和管理。

  奴隸社會奴隸主階級對其國民的支配、控制和管轄是人類社會政治統治的第一種形態。世界各國歷史上的奴隸社會政治統治的本質是相同的,但采取的統治形式有所不同,如古埃及、古巴比倫、古印度以及中國殷商和西周時代實行君主制,古希臘雅典實行民主共和制,古希臘斯巴達克以及古羅馬實行貴族共和制等。

  封建地主階級的政治統治是人類社會政治統治的又一種形態,其特征是封建等級制度,各國歷史上封建地主階級主要采取君主制的統治形式。

  資產階級的政治統治是在資產階級革命勝利以後確立的。資產階級的政治統治一般標榜“人權”、“民主”、“自由”、“平等”,並按“三權分立”的原則建立其統治機構,以民主共和制為基本形式。

  社會主義社會的政治統治是無產階級專政或人民民主專政,實行政治統治的是由無產階級同非無產階級的勞動階層的大多數結成特殊形式的階級聯盟,這個聯盟利用社會主義的國傢政權,實施以對國傢的政治生活和經濟生活的領導和管理為重心的政治統治,為向無政治統治的社會過渡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