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徵召義務兵到國傢的武裝部隊服役。至少從西元前27世紀的埃及古王國時期起便實施,一直至今,但一般都是選征兵役制,而不是普遍兵役制。美國內戰時期採用徵兵制,戰爭結束後便廢除這種制度,直到1917年才再次實行這種制度。和英國一樣,美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也廢除瞭徵兵制,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臨近時恢復。1948~1973年美國仍保留此種兵制,但現在僅保留一支志願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