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漢代擢用人才的一種制度。征是指皇帝下詔聘召,有時也稱為特詔特徵。辟是指公卿或州郡徵調某人為掾屬,也稱為辟召辟除辟召制在東漢尤為盛行,公卿以能招致賢才為高,而俊才名士也以有所依憑為重。皇帝下詔徵聘或官府辟召,對被征辟的人並不具有強制力,而是一種禮請,故被征辟者可以應聘,也可托詞不就。征辟不就的人,有的是因為不願出仕,有的的是借此博取聲譽。征辟制的推行,有利於破格擢用人才,但也產生嚴重的弊病。特別在東漢時,由於政治腐敗,官僚利用辟召以徇私;又因被辟召者對辟主的感戴,形成兩者間的隸屬關系,助長瞭官僚中私人權勢的增長。魏晉南北朝主要以九品中正制取士,但征辟制並未廢止,仍是士人特別是士族名士入仕的重要途徑。皇帝征聘制不屬常制,但辟召制卻有進一步發展之勢。中央王朝的諸公、位從公及開府儀同三司,地方的都督、開府將軍、州郡長官,均可辟召長吏掾屬。在長期分裂動蕩的形勢下,辟召制對統治集團內各政治派系和地方割據勢力的形成,起瞭促進作用。隋統一後,為瞭強化中央集權,規定凡九品以上官吏皆由吏部任免,征辟作為一種制度自此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