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戲劇樣式。它是在前代戲曲藝術、說唱藝術尤其是在宋官本雜劇和金院本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大約在金末元初之際逐漸完備而趨於成熟,到元朝統一全國之後進入繁榮時期。

  雜劇的體裁多為一本四折的形式。一般一本為一劇,一“折”相當於一場戲,但一折中場景可有所變換。四折之外可以加一二個“楔子”。“楔子”的篇幅較短,通常放在第一折前,起類似序幕的作用;也有放在兩折之間作為劇情的過渡,是四折一本形式的重要補充部分。個別雜劇亦有突破一本本四折的形式的,如《西廂記》即為五本,《趙氏孤兒》則為五折。

  雜劇由賓白、唱詞、科介三個部分構成。賓白即說白,是唱詞之外由劇中人物以說話的腔調所說的語句,包括對白(人物對話)、獨白(人物自敘)、旁白(角色背著臺上其他劇中人對觀眾說的話)、帶白(唱詞中的插話)等名目,有韻體散體之分,起串聯唱詞、交代內心活動、人物間交流等作用。唱詞是用於演唱的曲詞,在音樂上采用聯套方式,由同一宮調的數支曲子組成,一折一套。至元代後期又出現南北曲聯套的形式。曲的排列有一定格式,但又有多樣的變化,要求每一支曲子的音樂前後必須銜接。曲文要協律,符合曲牌規定的格律,平仄要和諧。押韻以當時北方話為準則,方式為全套通押一韻,但可四聲通協,韻字亦可復用。此外,曲文中可加襯字,並可利用豐富的對仗形式——偶句對、鼎足對、連璧對、隔句對、連珠對等,增加曲文的修辭色彩。科介則是對人物動作、表情、武打、歌舞以及音響效果等內容的提示。三者交相配合,推動劇情發展,刻畫人物性格。

  雜劇角色分為三大類:末、旦、凈。每類中又可根據人物身份分為正末、外末、小末,正旦、外旦、搽旦,等等。雜劇采用一人主唱方式,由正旦或正末任主角,全部唱詞都由主角一人一唱到底,其他角色一般沒有唱詞。根據主唱人是正旦還是正末,雜劇又分為“旦本”和“末本”。但一人主唱並不等於一個角色主唱,正旦或正末根據劇情需要,在某一折中,可以改扮另一角色,擔任主唱。

  元代雜劇已經有比較成熟、比較完備的戲劇形式,為中國戲曲的發展奠定瞭藝術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