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銷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應予以確認:①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瞭購貨方。②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③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④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銷售商品的收入,應按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定金額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費用;銷售折讓在實際發生時沖減當期收入。

  提供勞務的收入,若在同一會計年度開始並完成的,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如果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

  讓渡資產使用權而發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此項收入應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予以確認:①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②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