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按有關規律、行政法規、企業章程等的規定,從稅後利潤提取的盈餘積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瞭將來擴大生產規模、應對可能的風險、保障債權人的利益以及職工的福利,需要從企業贏利中提取一定金額的留存利潤作為公積準備。

  在中國,盈餘公積主要包括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和公益金。法定盈餘公積是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淨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股份有限公司應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計提的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是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是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於職工集體福利設施的公益金。《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應按照凈利潤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

  盈餘公積可用於:①彌補虧損。②轉增資本(或股本)。③在特殊情況下可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④公益金可購置職工福利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