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選舉產生的代表組成議會,行使國傢最高權力和立法權力,政府由議會產生並對議會負責的政體形式。又稱議會內閣制。它是資本主義國傢共和制政體的一種類型。議會制的主要特點是:①議會的議員大多採用直接或間接選舉方式由全民選出,代表人民行使國傢最高權力和立法權力。②強調“議會至上”主義和“議會主權”原則,在憲法上規定議會為國傢最高立法機關,有些國傢還規定議會為國傢最高權力機關。③實行責任內閣制度,即由在議會獲得多數席位的政黨或單獨、或聯合組成成內閣,內閣成員的全部或大部分必須由議員擔任。內閣在其首腦的領導下,依據議會通過的法律決定並執行國傢的內政外交政策,並集體向議會全權負責。④在議會制國傢中,國傢元首是“虛位元首”。根據國傢元首的產生方式可將議會制國傢分為兩類:由世襲的君主擔任國傢元首的議會制國傢稱為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由全民選舉產生的總統擔任國傢元首的議會制國傢稱為議會制共和制

1295年愛德華一世主持的早期英國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