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治疾病過程的記錄。因有利於後學者提高中醫臨床診治水準,遂發展為中醫著作的一種類型。西漢醫傢淳於意的《診籍》是現知最早的醫案。《史記》轉載瞭其中的25位患者的姓名、裏籍、職業、病證以及有關的診斷、處方用藥和轉歸。此後唐代孫思邈《千金要方》等許多醫方書中常夾帶記載治療案例。醫案便於總結臨床經驗、啟迪思路,所謂“醫之有案,如弈者之譜,可按而複也”(清代俞震《古今醫案按》)。因此,將醫案彙集成書,就成為中醫文獻中頗有特色的一類著作。。現一般認為宋代許叔微《傷寒九十論》為現存中國最早的醫案專著。明清以後,醫案著作越來越多。

  按作者來分,醫案有獨傢醫案和諸傢醫案合編兩大類。獨傢醫案著名的有明代汪機《石山醫案》,明末清初喻嘉言《寓意草》,清代葉天士《臨證指南醫案》、吳鞠通《吳鞠通醫案》,近現代的《丁甘仁醫案》、《蒲輔周醫案》等。薈萃諸傢醫案的代表作則有明代江瓘《名醫類案》,清代魏之琇《續名醫類案》、柳寶詒《柳選四傢醫案》、俞震《古今醫案按》等。此外,還有按時代編集之醫案,如《宋元明清名醫類案》(徐衡之等),《清代名醫醫案菁華》(秦伯未),民國間《全國名醫驗案類編》(何廉臣)、《現代名中醫類案選》(餘瀛鰲等)。

  中醫醫案的寫法不一,或繁或簡,風格各異。好的醫案應該融合理、法、方、藥於一體,反映辨證論治全過程。醫案要求記錄患者的病史、癥狀、脈象、舌象等,探求疾病發生的內在機理,並據此立法、處方、用藥。醫案雖不求有癥必錄,但須突出有辨證意義的主癥。有些古代醫案每例雖僅寥寥數語,如清代葉天士《臨證指南醫案》,卻能畫龍點睛,如實反映治療過程和思路。也有些醫案系追憶而成,並加評述,其特點是能展示整個治療過程中的關鍵部分和治療心得。如喻嘉言《寓意草》,就非原始病歷,而是用追憶法寫成,每例洋洋灑灑,夾敘夾議。此類醫案又兼有醫話(醫學隨筆)的性質。近現代中醫醫案逐步汲取西醫病歷的長處,日趨規范化,但仍保持理、法、方、藥齊備的特色,發揮及時總結交流現代中醫臨證經驗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