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現實的態度和行為方式中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徵的總和。諸如誠實或虛偽,勤勞或懶惰,自豪或自卑,勇敢或怯懦等都屬於性格特徵。一個人的各種性格特徵交織在一起構成他的性格。

  最早用性格一詞並概括其特徵的是古希臘哲學傢泰奧弗拉斯托斯。他從人的日常行為方式中概括出像阿諛奉承的人、偽裝和善的人、吝嗇的人等性格特徵。後來的學者也多用描述的方式來說明性格。性格一詞從來就有道德評價的意義。因為,一個人的為人,他做什麼和怎麼做,必然要直接或間間接地影響到其他人,所以也必然會得到一定的道德評價。

  性格和氣質以及能力,都是個性的不同側面。能力和氣質可以表現出人的個性的個別差異。性格表現對現實的態度和在一定場合下采取的行動,也是最能表現個性差異的心理特征。可以說,性格是個性中具有核心意義的部分。

  性格具有非常復雜的結構,包含著許多特征,這些特征可概括為4個方面:①對現實和對自己的態度的性格特征。包括對別人、集體和社會,對勞動和工作以及對自己的態度的特征。如忠實、坦率、勤勞、謙遜和自私、狡詐、自信或自滿、自豪或自卑等。②性格的意志特征。包括對行為目標明確程度、對行為自覺控制水平的特征,以及在緊急或困難的情況下表現出來的意志特征等。如有目的性、紀律性、主動性,以及鎮定、果斷、勇敢等。③性格的情緒特征。包括情緒對人的行為活動的感染程度和支配程度,以及情緒受意志控制的程度,如熱情、冷漠等;也包括情緒的穩定性和持久性;還包括主導的心境,如有的人經常精神飽滿、歡樂愉快,是個樂觀主義者;有的人則抑鬱消沉,多愁善感。④性格的理智特征。包括表現在感知方面,是傾向於用整體的還是用分析的觀察方式,以及感知的速度和精確性等;表現在思維方面有思維的敏捷性、獨創性、深刻性和邏輯性等特征。

  盡管人的性格各不相同,但許多心理學傢力圖將性格加以分類,找出性格的類型。例如,瑞士心理學傢C.G.榮格根據生命中的力比多活力指向於人自身或外部環境,把人的性格分為外傾和內傾兩大類。也有按心理功能來劃分性格類型的,即根據智力、情感和意志3種功能在人身上所占的優勢,把人的性格劃分為智力型、情緒型和意志型。

  人的性格是後天形成的。它以神經系統先天的功能特點為自然前提,但無論是神經系統的特性或體型特征等生物因素都不能決定一個人的性格。性格是在社會的影響下,在人的實踐活動中逐漸形成的,性格是一個人生活歷程的反映。兒童出生之後,長期在傢庭環境中生活,傢庭的經濟狀況、父母親的教育觀點和教育水平、傢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兒童在傢庭中的地位等,對兒童性格的形成都會產生很大影響。學校生活是兒童性格形成和發展的主要環境。學校通過各種活動有目的、有計劃地對學生進行教育,學生在學校中不僅學習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也掌握一定的看問題的觀點和道德標準,形成著自己的性格。

  人在自己性格的形成過程中不是消極被動的。隨著年齡的增長,青少年會對不同的性格有所評價,並從模仿逐漸過渡到某種程度的追求。青年人走向社會後,為瞭適應日益廣泛的生活領域,就需要而且確實也能更深刻地對自己的性格有所認識,並主動改變自己的某些性格特征。培養優良的性格,是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