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依據性別進行的勞動分配和組織。即基於兩性的生理差異,特別是對這些差異的固定認識和想像對男女在傢庭和社會中承擔的活動內容、地點、時間、工具等進行的分工。是各種勞動分工中的一種,是人類社會組織、社會生活和生產的最初和最基本的形式,其形態、意義和作用隨著生產方式和歷史階段的發展而變化。

  依據性別進行的勞動分工出現於原始社會,男女兩性的生理特點和在生育過程中的不同作用使早期人類社會逐漸形成瞭女性以從事採集、製作等勞動為主,男男性以射獵、捕撈等勞動為主的自然的性別勞動分工。這種兩性自然分工沒有尊卑貴賤之別。隨著私有財產的出現和父權制的確立,性別勞動分工中的不平等逐漸加深。經由農業社會、工業社會和後工業社會,性別勞動分工也經歷瞭“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和社會勞動中“性別職業隔離”等幾種具有等級差別的基本形式。

  性別勞動分工是女性社會學的核心概念。女性主義理論認為,基於社會性別的勞動分工是男女不平等社會秩序的根源,是使婦女處於社會從屬地位的重要機制。通過勞動的性別分工,社會實現瞭男人和女人活動范圍的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的劃分,並賦予兩個勞動領域不同的價值:公共領域的勞動比私人領域的勞動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這一社會建構不僅將婦女限制在傢庭裡,更多地從事無償的私人領域勞動;而且在公共領域,婦女的勞動也同樣被貶低為輔助性勞動。近代男女平等思想的核心直指爭取婦女進入公共領域的權利,中國婦女解放思想的核心也是婦女參加到公共生產領域之中並逐漸打破傳統的性別勞動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