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古代使用彌生式陶器的時代。其文化稱彌生文化。1884年這種陶器首次在東京都文京區彌生町發現,故名。彌生時代在繩紋時代之後,古墳時代之前,約當西元前3世紀至西元3世紀。可分前、中、後3 期。彌生文化是在繩紋文化的基礎上,受到大陸(包括中國和朝鮮半島)文化的影響而產生的。它首先出現於九州北部並逐漸向東發展,到瞭後期基本上遍及除北海道以外的日本全境。彌生時代普遍有瞭以種植水稻為主的農業;開始使用銅器和鐵器;原始社會開始逐漸向階級社會過渡;與中國、朝鮮半島交往往頻繁,深受大陸文化的影響。

  村落和農業、紡織 村落多建在河流附近的臺地或平地上,周圍往往設壕溝。房屋一般是豎穴式的,平面呈圓角方形或圓形。為瞭貯存谷物,建築幹欄式(見幹欄式建築)的糧倉,其遺跡在兵庫縣的田能、靜岡縣的山木和登呂等遺址被發現。村落附近有水田,以登呂遺址為例,它們被劃分成許多整齊的長方形田塊,用木樁和木板加固畦埂,水渠縱貫田間。除種植水稻外,其他農作物有瓜類、粟、豆類及麻等。農具除石、鐵制品外,還大量使用木鍬和木鋤等,收割則多用石刀(鐮)。與繩紋時代相比,狩獵和漁撈在技術上雖有進步,但在整個經濟生活中的比重已大大下降。隨著農業的發展,開始有瞭紡織業,織物是平織的麻佈。普遍發現陶制和石制的紡輪。從奈良縣唐古、愛知縣瓜鄉、大分縣安國寺和靜岡縣登呂等遺址出土的木制織機部件來看,當時使用的是一種單綜的原始織機。

  鐵器和石器 鐵器出現於前期,熊本縣齋藤山遺址出土的鐵斧便是例證。中期鐵器普遍增多,種類包括鍬、鋤、鐮等農具,斧、鑿、錐、

(簡單的刨)等工具,刀、劍、戈、矛、鏃等武器,以及魚叉、魚鉤之類。但直到中期,石器的使用仍很普遍。與繩紋時代相比,打制石器顯著減少,磨制石器大為增加,後者主要是斧(鍬)、錛、鑿、刀(鐮)等工具和農具。福岡縣的今津、今山和立巖發現專門制作磨制石斧和石刀的加工場遺跡,其制品在九州北部乃至中部地區廣泛分佈,可見磨制石器的制作已專業化。到瞭後期,由於鐵器進一步普及,石器才迅速減少,乃至絕跡。一般認為,前期的鐵器是從大陸輸入的,中期和後期則主要利用輸入的鐵料在日本本地加工制作。

  銅器 主要為銅劍、銅矛、銅戈和銅鐸。劍、矛、戈分“細形”和“廣形”兩類。前者系從大陸輸入,發現地點主要在九州北部。後者是本地鑄造的,形體龐大,銅質不良,不是實用的兵器,而是祭器,除九州北部以外,還廣泛分佈在四國、中國(本州西部)和近畿一帶。銅鐸是日本本地產的銅器,也屬祭器,其分佈范圍在以畿內為中心的本州中西部和四國的東部地區,但在九州北部也發現瞭鑄鐸的范。銅鏡主要是從中國輸入的“漢式鏡”(見漢代銅器),也有少數是從朝鮮輸入的“多鈕細紋銅鏡”(見朝鮮青銅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考古)。此外,還有本地仿中國鏡而制作的“倭鏡”。據研究,日本本地制作的銅器,銅料是由大陸輸入的。

  陶器 陶器是彌生文化重要的內容之一,稱彌生式陶器。一般呈紅褐或黃褐色,燒成溫度約850℃。制作方法是泥條盤築,經慢輪修整。器形大致可分壺形器、甕形器、缽形器和高腳杯等類。由於地域和時期的不同,彌生式陶器的形制變化比較復雜。前期的器物屬“遠賀川式”(1931年首次在福岡縣遠賀川畔的立屋敷遺址發現,故名),花紋用篦尖刻劃,或用貝殼押印。進入中期,“遠賀川式陶器”衰落,代之而起在九州出現無紋陶器,在本州西部出現櫛齒紋陶器,而本州東部的陶器則含有濃厚的繩紋式陶器的遺風。後期本州西部櫛齒紋陶器盛行,影響及於九州,並擴展到本州的東部。最後,陶器上施花紋的風氣衰落,便形成瞭與古墳時代的“土師器”相似的素面紅褐陶。

彌生時代的陶器

  裝飾品 最常見的是手鐲與項鏈。手鐲主要是用貝殼制成的,也有銅制的和玻璃制的,後兩者的形狀仿自前者。項鏈由各種不同形狀的珠飾組成,其質料有玉石、瑪瑙、琥珀和玻璃等。玻璃手鐲和勾形珠等的原料可能自大陸輸入,但系在日本當地制造。福岡縣須玖遺址和三雲遺址的甕棺墓出土的玻璃璧,形制、紋飾與中國的相同,是從中國輸入的。

  墓葬 墓葬有甕棺墓、支石墓(見石棚)、石棺墓、土壙墓、方形周溝墓(土壙墓周圍設溝)等類。甕棺墓和支石墓的分佈限於九州北部。石棺墓除九州北部外,也見於本州西部的山口縣一帶。土壙墓和方形周溝墓分佈在九州和本州各地,范圍較廣,有的墓中用木棺。各類墓中的屍體多為仰身直肢。大多數墓很少有或完全沒有隨葬品,但九州北部如佐賀縣的宇木汲田、福岡縣的三雲、須玖和平原等遺址中有少數墓卻有數量甚多的珍貴隨葬品,種類包括銅劍、銅矛、銅鏡、各種珠飾和玻璃璧等。這說明當時的社會已存在著少數占統治地位的人,他們擁有多量的財富。

彌生時代的甕棺葬

  中國文獻中的有關記載 彌生時代中、後期的日本,在《後漢書·東夷傳》和《三國志·魏志·東夷傳》中有比較詳細的記載。當時日本總稱為“倭”,分成許多小國,有“王”、“大夫”、“下戶”、“生口”等不同的階級和階層。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奴”國曾遣使到洛陽,漢朝賜其王以金印(見漢委奴國王金印)。漢安帝永初元年(107),倭國王帥升又遣使來朝,並獻上“生口”(奴隸)。到瞭三國時期,邪馬臺國成為許多小國的共主,其女王卑彌呼於景初三年(239)遣使到洛陽,魏帝賜“親魏倭王”金印及錦緞、銅鏡等各種禮物,由帶方郡派官吏回訪。此後,邪馬臺國又多次與中國交往。關於邪馬臺國的所在地,學術界有兩種不同意見,即“九州說”與“畿內說”,長期爭論,至今未有定論。

  

參考書目

 杉原荘介:《世界考古學大系》第二卷(日本彌生時代),平凡社,東京,1959。

 佐原真等:《稻作の始まり》(《古代史僀掘》第四卷),講談社,東京,1975。

 樋口隆康等:《大陸文化と青銅器》(《古代史僀掘》第五卷),講談社,東京,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