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出生數與相應人口中育齡婦女人數之間的比例。亦稱育齡婦女生育率。因分析目的不同,生育率可分為一般生育率、分年齡生育率、孩次生育率、分年齡孩次生育率、標準化生育率、總和生育率、累計生育率、終身生育率等類型。

  一般生育率 指每1000育齡婦女的全年活產嬰兒數。計算公式為

  

式中 B為包括已婚、未婚育齡婦女的全年活產嬰兒數;

指年中15~49歲的女性人數,即育齡婦女的平均人數。有些國傢稱15~44歲的婦女為育齡婦女,分母取

  出生率因受性別、年齡及其他人口特征的結構影響,難以充分反映人口的生育水平。而一般生育率將生育量與人口中同它關系最密切的育齡婦女數相比,就擺脫瞭上述結構影響,相對可靠地反映出人口的生育水平。

  對生育率作細致分析時發現,一些影響男性人口的社會經濟因素也能導致生育水平的變動,並可按男性育齡人口計算出生率,即

  

式中

為年中15~54歲男性平均人數。男性的育齡期較長,一般情況下,男性的一般生育率顯然低於女性,經驗表明:

      0.8(或0.9)GFRf=GFRm

  一般生育率受各年齡婦女生育水平、已婚比例、育齡群年齡結構等因素的影響,需分清各因素在生育率變動中的作用。

  分年齡生育率 指一定年齡組中每1000婦女的全年活產嬰兒數。計算公式為

  

式中Bαα年齡組婦女的全年活產嬰兒數,

α年齡組婦女平均人數或年中人數, f αα年齡組婦女生育率。年齡組常取5歲一組,亦可取1歲一組。

  分年齡生育率在不同年齡組有明顯的差別,一般情況下,20~29歲的生育率處於育齡期間的最高值,如表1。

  資料表明,20~29歲的生育率占全部生育率的80%以上,而且越是低生育地區,這項比例越高。(見表1)

表1 1984年中國上海、陜西的分年齡生育率(‰)

  年齡組生育率的起伏,能明顯反映晚婚、晚育及控制生育的效果。計算年齡組生育率對預測人口趨勢有重要作用。

  孩次生育率 指嬰兒屬於其母親的第幾次活產數。全年活產嬰兒數B可表述為

      BB1B2+…+Bα 式中1、2、…α為孩次;每1000個育齡婦女全年生育第i孩次的活產嬰兒數,稱為i孩次生育率fi

  生育率的孩次結構,是生育率特征的重要方面。例如1981年中國的一孩生育率為39.42‰、二孩生育率為21.40‰、三孩及以上生育率為22.52‰。可見嚴格控制多育,進一步降低中國婦女生育率仍有很大餘地。

  同孩次的生育率在年齡分佈上很不均衡,在一定的生育水平下,這種不均衡性又是相對穩定的。

  分年齡孩次生育率 每1000個 α歲的育齡婦女全年生育第i孩次的活產嬰兒數,記為

  

式中

α歲婦女全年生育的 i孩次活產嬰兒數; α歲婦女的平均人數。分年齡孩次生育率的變化是描述生育率轉變過程的重要方面。(見表2)

表2 中國婦女次生育率的轉變形勢

  標準化生育率 按標準人口的婦女年齡結構,對不同人口的分年齡生育率加權平均得出的生育率,計算公式為

  

式中 fαα歲婦女的生育率;

為標準人口的 α歲婦女的人數。

  一般生育率受兩個因素的影響,即分年齡生育率與育齡婦女的年齡結構。對比兩地或不同時期生育率水平時,有必要從一般生育率中消除年齡結構的影響,即采用統一的標準人口的年齡結構計算生育率,這稱作生育率的標準化。(見表3)

表3 甲乙兩地生育率對照

  資料表明,分年齡生育率都是乙地較低,但一般生育率反而甲比乙低,這一矛盾現象是因乙地生育旺盛的年輕育齡婦女的比重較大引起的。這種被年齡結構所扭曲瞭的生育率對比關系,在標準化過程中得到調整。若取標準人口的年齡結構,分別計算兩地的一般生育率,可得標準化生育率:甲地63.75‰,乙地58.64‰。這就使一般生育率與分年齡生育率保持高低一致的關系。

  一般取與兩個地區有關的人口當作標準人口,如比較各省市生育率時,可取全國人口作標準人口。

  標準化生育率亦用來描述生育率變動趨勢,假設以1964年中國女性人口的結構,對近30年中國的一般生育率進行標準化,可得生育率趨勢(見表4)。

表4 1950~1980年中國生育率趨勢

  生育率標準化後顯示,直至70年代中國加強計劃生育以後,生育率才發生急劇轉變。

  以上生育率標準化方法稱為直接方法。在資料受限制情況下,還可采用間接方法求標準化生育率。計算公式為

  

式中B為某地全年活產嬰兒數;

為該地 α歲女性人口數; F α為標準人口的 α年齡組生育率; F為標準人口的一般生育率,如對以下資料對比兩地生育率(見表5)。又設甲地全年出生嬰兒72944人,乙地出生64890人,同期標準人口的一般生育率為78‰,以間接方法得出的標準化生育率為

表5 標準化生育率

    甲地:

    乙地:

  總和生育率 若一隊列婦女按一定年份的年齡組生育率度過整個育齡期,她們終身平均生育的孩子數稱為總和生育率。計算公式為

  

式中fαα歲婦女生育率;TFR為總和生育率。若生育率資料為5歲一組,則

  

  在隻有全年活產嬰兒數,缺少嬰母年齡分佈資料時,可用間接方法推算總和生育率,公式為

  

式中Fα為標準人口的分年齡生育率;B為某地全年活產嬰兒數,

為該地 α歲女性人口數。

  總和生育率實質上是一種標準化生育率,它對每個分年齡生育率都加瞭“等權”。因此不受婦女年齡結構的影響,能用它表明不同地區生育水平的差異,或一地生育水平的轉變過程。總和生育率隨分年齡生育率而變動,能綜合反映一定人口的生育水平,對有計劃地控制生育、制訂人口規劃、預測人口趨勢有重要作用。

  累計生育率 一群婦女按一定年份的分年齡生育率,經歷育齡期的過程中,到達一定年齡時的平均累計生育量。如

年齡的累計生育率為

  

  累計生育率隨年齡而變動,顯然,育齡期結束時的累計生育率等於總和生育率。

  累計生育率描述育齡過程中婦女生育量的積累過程,對不同年齡婦女的生育狀況,與人口的社會、經濟特征如教育、就業、扶養關系、健康狀況等進行綜合分析時,需采用累計生育率。

  終身生育率 度過育齡期後一批同齡婦女平均每人生育的孩子數。亦稱完全生育率。經回顧性調查,可獲得超過育齡期的同齡婦女群曾經生育的孩子數,公式為

  

式中Bαα歲婦女曾生育過的活產嬰兒總數;

α歲婦女總人數; f eα歲婦女的終身生育率。在具備詳盡的生育史資料時,亦可由分年齡生育率推算終身生育率。若將同批婦女在不同年份(即不同年齡上)所經歷的分年齡生育率加總,即能得出該批婦女的終身生育率,算式為  

式中 y為該婦女在15歲時的日歷年份; y 年15歲女性的生育率,餘類推。

  終身生育率在不同時期、不同空間對比,可反映生育水平的變動趨勢與地區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