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研究物件的全體作無一遺漏的逐個調查。亦稱全面調查。它是在一定時空範圍內,一次性地搜集調查物件資料,目的在於瞭解事物的共性,把握事物的發展趨勢。

  普查是專門的一次性調查,與重點、典型和抽樣調查相比,有其獨特之處。①組織領導的高度集中和統一。無論在一國或一個局部區域內進行普查,均應統一籌畫和部署,統一內容、時間和調查方法,以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②調查時間的標準性和特定性。普查是觀察現象在某一時點狀態下的定量和定性特徵征,所獲的是靜態資料,故必須確定一個標準時點,這個標準時點應與調查對象的正常狀態大體一致。如人口現象的出生、死亡、移動一般在6~7月份相對穩定,變動較小,故宜在此期間內選擇標準時點。為保證資料在靜態上的對比和動態上的連續性,標準時點一經確定,不得輕易更改。③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時間性強,對調查工作本身要求甚高,並需耗費巨大的人力和物力。這種調查方法在一般情況下不宜經常采用。④獲得的是宏觀資料,對問題隻能做橫剖面的分析(見橫剖研究)。⑤調查內容的局限性。上述第3個特點決定普查項目不能多,一次隻能查1~2個主要問題,從屬的項目必須與主題直接相關。科學、合理地設置調查項目是普查的關鍵,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例如,中國1953年進行的第一次人口普查僅查瞭5個項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則增設到19個項目。

  普查工作可分為3個階段:①準備階段。包括普查方案和實施細則的擬訂,普查力量的組織與培訓,物資、技術的準備,小規模試點等。②組織實施階段,又稱正式普查、全面搜集資料階段。這是普查工作的高峰,在限定的較短時間內,集中人力與物力全力以赴完成全部的調查任務。③復查、審核、匯總資料和撰寫調查報告階段。為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調查獲得的原始資料要進行復查、審核,發現差錯及時糾正後再進行匯總。此階段工作艱巨,要求深入、細致。普查所需時間長,一次大型的普查約需1~2年時間才能得出全面性的調查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具體國情,在實施普查過程中應註意以下幾點:①要堅決依靠各級中共黨組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才能保證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②認真做到調查員與受訪員的和諧、統一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調查任務。③對普查的各個工作環節應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做到層層把關,充分運用系統工程原理和統籌學方法,使工作井然有序地進行。④認真註意普查力量的培訓工作。普查人員思想明確、工作熟練是完成調查任務的基本條件。

  普查在社會調查研究方法中是一種重要的方式,在查清國情、國力和某種特殊情況(如疾病原因調查)等方面,是其他調查方式所不能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已進行瞭4次全國性的人口普查,還進行過其他類型的普查,如工業普查、住房普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