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事物運動發展的動力同條件之間關係的哲學範疇。內因是指事物發展變化的內在原因,即內部根據;外因是指事物發展變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條件。

  事物的運動和變化,是由它本身固有的內部矛盾引起的,又是同它所處的一定的外在條件相聯繫的。內因和外因在事物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統一體,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的內部,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性。內因不僅是事物存在的基礎,也是該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內在本質。作為事物自己運動源泉的內因,規定事物發展的基本方向。人們隻有揭示出內部矛盾,才能把握住事物的變化和發展。內因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第一位原因,但外因對事物發展也有重要作用。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與其他事物互相聯系的,這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外因影響事物內部的矛盾關系,對事物的發展有加速或延緩的作用。事物的發展具有多種可能性,每種可能性實現的概率依據客觀條件的變化而消長,外因通過對事物內部矛盾的某一方面影響的增強或削弱而促進或阻礙事物的發展。

  內因和外因相互聯系並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內和外的劃分因一定條件而具有相對性。在考察單個事物時,此事物的內部矛盾是內因,此事物和他事物的關系是外因。當把上述兩個事物作為一個對象來研究時,它們之間的矛盾關系又成瞭內因。對同一事物來說,內因和外因也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