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社會賴以傳授知識和文化遺產以及影響個人社會活動和智力增長的正式機構和組織的總格局。是社會制度中的一種,與政治、經濟、文化、宗教、傢庭等制度並存於社會結構之中。任務是確保包括行為模式和價值標準在內的知識代代相傳,為社會提供符合生產力發展要求的各類人才。

  教育制度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原始社會,由於生產力水準很低,教育還沒有從生產勞動過程中分化出來,也沒有專門的教學機構和專職的教育人員。從奴隸社會開始,隨著生產力力和文化科學知識的發展,開始出現瞭最初的學校。到封建社會,學校教育規模擴大,類型增多,但主要被統治階級所壟斷。教育僅僅被作為一種工具,用來指導下一代適應當時社會制度的要求,並未形成一種制度。隨著近代資本主義國傢的機器大生產的發生和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教育逐漸成為一種制度化的正規活動,教育制度對其他社會制度的影響日益增大,並成為社會結構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教學系統是現代教育制度的重要方面,它主要包括:①為尚未達到入學年齡的兒童提供的學前教育;②各級學校教育,包括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等;③為生理或心理上有缺陷的兒童提供的特殊教育;④為各類在職人員或其他已超過正常學齡范圍的人提供的成人教育,如繼續教育、回歸教育、業餘教育等;⑤各級教育行政管理機構。

  教育制度與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有著極為密切的聯系。一方面,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決定著教育的目的、內容及教育制度發展的規模和速度,賦予教育制度鮮明的階級性;另一方面,教育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又通過培養人才來為鞏固和發展一定的政治經濟制度服務。

  教育社會學以教育制度作為重要的研究內容之一。早期教育社會學主要研究教育制度本身的形成、發展和改進。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逐漸把重點轉向研究教育制度在一個更大的社會結構中的地位和功能,以及教育制度與其他社會制度之間的關系。在對教育制度的功能的研究中,西方教育社會學從隻註意社會化功能發展到對其他多種社會功能的研究。其中,和諧理論學派認為教育制度的主要功能是:①傳播文化;②促進政治一體化;③促進經濟發展;④促進個人發展;⑤篩選人才;⑥推動創新。還有一些潛在功能,如有助於解決某些社會問題,以及形成青年亞文化等。沖突學派則強調教育制度為社會群體進行社會流動,獲得或保持權力、財富和聲望提供手段和資本,認為資本主義國傢的教育制度有著維持和加重社會不平等的功能。